藤蔓编织的屋子里弥漫着难闻的草药味道,见小羊醒来二话不说,端起碗就灌他一碗。
那只鹿明明生得很漂亮,但眼神总是警惕且不耐烦的,但估计是看小羊没太大威胁力,在他乖乖喝药的期间,草草为他解释。
简单说来,是她在家里听见了外面跑动的声音,出来又看见人类的脚印,放心不下便顺着脚印跑去,结果就发现了躺在雪地里的小羊。
“你怎么回事啊?森林里的大多数动物不是三天前就迁徙了吗?”她一针见血地说道,“你是被遗弃了吧,怎么被丢下了还呆在湖边,自己不知道找地方去吗?”
阮绵唇角还沾着浅棕色的药剂,还在慢腾腾地等待舌尖的苦味下去。
“你以前住在哪儿的?叫什么名字?”在这期间对方已经接着盘问。
“会不会讲话?”脾气暴躁的驯鹿见不得他这幅迷瞪样子,没等到答案便三两句把话说完,“等退烧了就走,我这儿没地方给你呆。”
“哦,还有这个,是你的吧。”她把挂起来的红色围巾丢过来,“围巾还不错,软绵绵的。”
小羊眨了眨眼,蹭着陌生的面料,思绪后知后觉地连起来。
于是他骤地抬头,湿漉漉的眼珠望向驯鹿,唇心微动,按照对方刚才的发音重复了一遍。
“阮绵。”他如此临时地给自己取了名字。
“我是阮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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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绵在退烧之后便离开了驯鹿的住处,带着自己的新名字和红围巾,顺着月亮湖走了一圈,在森林西部发现一棵老桃树,便在此住了下去。
他运气很好,用干草垛和红围巾撑过了冬天,有时候找到食物寻到草药,也会千里迢迢绕远去给驯鹿。
他如此安定地生活在森林的角落,没想过出去走走,也没想过混入羊群再结交朋友,过着扑扑蝴蝶也能快乐一整天的生活。
直到八年前,花神洛春住进了帕帕恰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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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白色颗粒的风灌过来,阮绵猛地回神,意识到洛春还在等他的回答。
他张了张嘴,不知从何说起。
“......先生,大概在八年前的时候,我听说帕帕恰山谷住了一位神仙。”最后阮绵决定另起话题,答非所问,“据说生得亲和,性格温柔,总是笑眯眯地出现,但是也很有边界感,感觉对小动物只是喜欢,并不想要我们入侵你的领域。”
“所以在兴奋劲过去之后,大家就都将你当神明对待了。”他讲,“尊敬着,仰慕着,喜爱着,但是不会轻易去触碰,默认过多的接触会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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