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被叫老公,叶南期感觉还挺新奇,回味了好几遍,追着沈度想再听几声好的,沈度却不干了。他重新戴上帽子口罩,心情不错,和沈度一起下楼。
沈度下班本来就晚,现在天色已经黑了,其他员工也已经走了,大楼里空荡荡的。
沈度牵住叶南期的手,进了电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侧头问:“南南,你为什么喜欢拍戏?”
叶南期闻言一怔。
他没有和沈度谈起过自己的喜恶爱好,一切都是沈度不动声色地观察分析。
那是独属沈度的体贴温柔,只是什么都由他来猜,太过恃宠而骄,沈度也会累。
他该和沈度好好谈谈才对,这场恋爱并非沈度的独自追赶,感情是两个人的事。
思考了许久,叶南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喜欢演戏,是因为能摆脱现实沉重的桎梏,暂且成为另一个人。
谁都好,只要能忘记一些事,他都乐意投入。
这样说出来,沈度未免心疼担忧。于是他换了个说辞,避重就轻道:“因为……可以体验一下别人的人生,很有趣。”
沈度听完,却没吭声,盯了他一会儿,才转开视线。
叶南期感觉到沈度似乎看透他了,迟疑一下,想告诉沈度,他现在已经没那么厌恶现实了,沈度忽然伸手在他耳侧抚了抚。
“你喜欢就好。”沈度牵着他步出电梯,玩笑似的,悠悠叹息,“我还想,假如只是想赚钱,等事情结束,不如我这儿工作。”
叶南期哭笑不得:“我什么都不会,来公司做什么?当你的随行秘书?”
沈度道:“当我的易碎贵重物品,摆在办公室里,随时看着才能放心。”
“成天看着我,腻歪不死你。”叶南期笑着说话,神情却很认真,“薛向榆说得挺有道理的,喜欢是有期限的,成天待在一块会儿只会加剧化学反应,让喜欢流失得更快。”
他不是不相信沈度的感情,相反,沈度对他的喜欢与爱意清晰而热烈,直白明显。但世上的一切都有终点,沈度虽然比许多人成熟,但到底还年轻,以后或许会喜欢他一辈子,或许过不了几年就会腻味。
这并不是悲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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