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森迫不及待,连眼珠子都红了。
话说,也不能怪他,这代表了人类最先进的方向啊!他不急眼才怪……
我摇了摇头,“对不起,我只知道谢博士在米国念书,至于在哪里上学,他的导师叫什么,这些我可就不知道了。”
砰!
菲尔尼尔森同志狠狠拍了一下桌子,不过,我只是摊摊手。
眼神死死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他努力让自己喘着的粗气变得平缓了下来,“好吧!南先生,我们继续说下去,希望你不要隐瞒……”
“等等。”我伸手示意,然后,恶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滋一声,半根烟rou眼可见地燃烧殆尽。
把nongnong的烟雾喷出来后,我双手撑着桌子站起来,看着菲尔尼尔森缓缓就说道“诚意,我已经拿出来了,现在,我们该谈谈条件了……尼尔森警官,你的诚意呢?”
这就好像军火贩子卖武器,东西给你看了,但是,钞票啊黄金啊什么的,总要拿出来吧,实在不行,血钻也可以啊!
大脑门睁大了眼睛,“南先生,我可不可以认为,你是在威胁米国政府?”
我切了一声,“尼尔森警官,我们是在谈条件,做生意么,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背叛自己的国家也要谈钱?”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家伙是不是傻,被大米国政府洗脑了吧?你现在正在收买我哎,还这么刺激我?是不是内心的正义感在作祟啊?
毫不相让地看着他,他和我对视许久,这才垂下眼神,把笔拿在手上轻轻掂着缓缓就说“好吧!在我的能力许可范围内,我可以给你签发永久居住权……”
啥?
我像是看傻逼一样看着他,觉得这家伙是不是脑袋一根筋的单线条生物,要不然,怎么会说得出口呢?
所谓永久居住权,就是很多影视作品渲染过的绿卡,这鬼东西,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或许是望而不可得,用蛇头二副阿祥叔对那些偷渡客的话说万一碰上米国的警察,记住了,你们都是受到朝廷迫害,投奔怒海吃尽苦头才来到自由灯塔,要求政治避难的,这一招在早期还是很好使的。
老外里面傻逼也多,尤其有圣母心的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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