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里排得上号,可早已没落,如今若不是都督自身才智过人、又是为留侯办事,哪有几人会把他放在眼里。
显而易见,都督没有拒绝李琰的权利。
“那都督要带哪二人?”秦书道,“周大忠心力猛,周二谨慎又会识毒,不如就带他们兄弟。”
秦书不是不想跟去,可他知道都督绝对会留下自己,如果有万一,剩下的事都要靠他来周旋处置。
沈慎下沉的嘴角微微上翘,“既是赴宴,焉能无侍婢。”
…………
阿宓被按在妆台时还有点儿懵,呆呆地看婢子前后忙乱,又是为自己比新衣,又是试发髻。好在这次并不夸张,衣裳虽漂亮,可样式用料只能说寻常,胭脂水粉等也没上,说是她年纪尚小还用不着这些。
婢子没有把头发编得太复杂,阿宓的头发太柔软,就把大半都分成两股散在了身侧,显得烂漫又纯稚。
秦书交待,“今夜陪大人去赴宴,洛姑娘只需帮大人斟酒递菜,其余不用管。”
他拿出一根细小的银针示意阿宓藏在袖中,认真道:“每道吃食递给大人之前,都要先用银针暗中试过才行,洛姑娘知道如何做吗?”
担心阿宓不知道这是什么用处,秦书特意示范了番,回头就望见阿宓微白的脸色,当她被吓到了,不由叹声,“洛姑娘也不用害怕,只是谨慎起见而已,大人也一定会护你。”
岂料阿宓只是纯粹地讨厌银针,以前她在别庄和公子一同用膳的时候,那些人就要先用银针把菜试个遍。
公子身份尊贵,一桌膳食不知多少,等他们试遍菜都凉了大半。公子好似习惯了这些并不在意,阿宓却没了胃口,她被允能用的吃食本就不多,如此一来更是不想吃,对此公子还总是笑言阿宓挑食。
交待完毕,阿宓被领到了沈慎身前。
他衣着焕然一新,烟青色直襟长袍,腰配流苏美玉,长发被高高束起,脸型棱角分明,宛如只是气势稍盛的贵公子。双眼微耷着看不清眼色,显得整个人愈发漠然。
阿宓往他身前一站,宛如青松旁摇曳的柔嫩小花,绵绵无力,一点也不像能服侍人的侍婢,说不定反倒需他伺候。
沈慎对这样的效果好像并不意外,略略扫过就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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