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我跟检察官再说。”
案子还是正广局的,现在虽然说是侦破了,光是整理文件什么的,一两周的时间就算是快了,后续送检等工作,自然都是由崔启山交接。
柳景辉再回忆案件,点评道:“这个案子其实不难,主要是找尸体这一步。要是没有找到尸体,或者晚几天找到尸体,就不一定好找线索了。可惜没什么机会把人救下来,凶手实在是残忍,他应该是没想让受害人活。”
“活下来,他就铁定要坐牢,死了,说不定还有可能让他跑了。”崔启山说着摇摇头:“这种人,估计也没想那么多。想钱想疯了。”
“儿子要结婚,俩人也年纪大了,不想干了,又觉得养老钱不够,农村医保也不知道够不够他们以后得病用的…”柳景辉见得多了,此时描述一番,却是陈述居多,同情极少。
不论是儿子要结婚,还是年纪大了想退休,又或者担心得病不够钱用,这都是个人的主观期待,社会或国家或个人没能力满足,就是没能力满足,它不是杀人的前置项,更不是受害的女大学生造成的问题。
这是基本的逻辑,对柳景辉来说,甚至不需要进行思考。
萧思则是夹了一块牛肉,道:“越是这种人做的案子,才越是难破。案子破了,回头再看,怎么都觉得不难…”
案子是从他这里出来的,萧思自觉为自己辩护的样子。
柳景辉哈哈一笑,故意戳萧思的肺管子:“其实也不用考虑动机什么的,甚至也不说找尸体,选择用狗这一步,任何人都是可以申请的…”
“申请一个警犬大队吗?”萧思肯定没资格要这种级别的支援的,就是让崔启山出面都得证明必要性。
“找几条狗,稍慢一点也能找到。”
“那得确定受害人在范围内了,而且是死了。”萧思淡定的看看柳景辉,道:“单是柳处您的话,也没法做这个判断吧。”
这句话,挑衅意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