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到三匹。
倒是第五伦置身事外,看着这荒诞的一幕,感慨良多。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讼,就是儒家治国的理想状态,能用道德解决的,就绝不诉之于法律。汉时已有这倾向,禁止子告父、奴告主,宗族争端官府不愿插手,只让三老孝悌调解。
到了新朝更是荒谬,辖区内诉讼数量多寡竟然成了官员升迁标准之一——若一个告状的人都没有,那可是上计里值得大书特书的政绩呢。
如果不能遏制诉讼呢?
那就搞定诉讼的刁民吧。
“但无讼,就意味着解决矛盾了么?只是将问题暂时捂着吧?”
这让第五伦更打定了主意,鲜于褒单独召见时,他便上前拱手,奉还了半通印:”承蒙县君抬爱,遣人辟除第五伦,授我乡孝悌之职。”
“伦本是弱冠孺子,才疏识浅,不足以当吏位。但当时见第七、第六宗族兄弟阋墙,伦身为同宗深耻之,不敢视而不见,于是才受印请缨,持县宰手书规劝他们。”
“如今两家悔悟,叩首和解,第五伦职责已尽,自以为年幼德薄,不能劝导乡里、助成风化,宜深辞职!”
这意思就是,他之所以当这个吏,纯粹是为了借这身份去劝架,如今事情摆平,恕我能力有限,这吏也就不做了。
实在是太突然了,鲜于褒愣住了,立刻出言挽留,第五伦却十分坚决,再拜后就离开了县寺,按照规矩,吏员辞职是不能强留的,也只能随他去。
鲜于褒看着第五伦留在案几上的半通印,半天没反应过来,更想不通这孺子为何要辞职,半响后一个念头闪过。
“他莫非是……嫌这职位太小?”
……
虽然是淫者见淫,但鲜于褒这个“有底线的贪官”算猜对了一半。
第五伦确实嫌孝悌太小。
他已经打听清楚了,孝悌这职位不拿朝廷俸禄,也没有治理民众的权力,甚至连个手下都没有,就是光杆司令,还得受乡三老调遣,助其掌管教化。
在新朝这儒术治国的特殊国情里,官府不愿接讼的情况下,三老和孝悌的工作量剧增。从兄弟分家到邻居丢鸡,从扒灰到养小叔子,啥事都要管。三老年纪一般较大,可以倚老卖老瘫在乡邑里,年轻的孝悌就要承担跑腿的职责,东奔西走解决各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若是乡中出了难得一见的道德典范,会多赏孝悌一两匹布作为奖励,可若反过来教化不利,出现了兄弟争田、邻居斗殴打死人这种事,上头就会“数之以不忠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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