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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茵确实是见过那人没错。
但是真要掰着手指头算的话,好像满打满算也就两次。
两次都是在婚礼上。
一前一后,一次是在宋女士的婚礼,一次是在她表姐辛颜的婚礼。
婚礼现场人向来多且杂,两次都是大场面,又是赵哥又是李哥的,基本上百家姓都跑过来了,乔茵两次都作为亲属忙前忙后,不知道其中一个宾客的名字再正常不过。
而还能记着自己见过这个人,无非也是因为那张脸生的实在好看。
过目难忘的好看。
乔茵还记得宋女士婚礼的时候,宋女士的老公,也就是她的继父魏延,还拉着她给大家介绍来着——
介绍乔茵。
至于其他到场的客人,全部以“叔叔们”三个字带过。
那人那天就站在一群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当中,好像当时也才二十岁出头,肩宽腿长,桃花眼高鼻梁,侧脸和下颌的弧度流畅又分明,连头发丝都比其他人好看。
仔细一想,好像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乔茵那年才十八岁。
她甚至觉得,三年过去,她还能记得这张脸,已经是她记忆史上的一块伟大的里程碑了。
要知道就在不久前,她去采访一个唱跳明星的时候,还差点管人家叫错了名字。
乔茵把久远的记忆一捋,反倒觉得那人知道她的名字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至于她是记者这码事——
乔茵抿了下唇,又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我脸上写了‘记者’两个字?”
“没写啊。”
“还是我看起来太猥琐了,别人一看就知道是狗仔?”
小谢:“是有点吧。”
乔茵:“……”
她就随口一说,结果这人居然还真就顺着杆子往上爬了。
乔茵不打算再理小谢了,她又把羽绒服往里紧了紧,跺了跺脚生热,然后往东边走。
她住的公寓就在杂志社附近,步行的话大概在五分钟内。
小谢跟她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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