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并未退租的房间里。她没有开灯,因为她的心情太紊乱,根本没察觉到黑夜的到访。
窗口斜射进皎洁的银丝,那是月亮温柔的光芒,勾引她探出细指轻轻探触,却怎么也摸不到那抹光洁的虚幻。
轻叹口气,蜷缩在沙发里的瘦削身影低垂下头,将泛疼的脑袋支撑在拱起的双膝之间;她总是理不清熊初墨的心,但至少,她可以面对自己真正的感情——
喜欢他吗?这似乎是个满愚蠢的问题。
在高雄乡下成长,从小到大一直被当成男孩看待的自己,从来没有任何男孩的身影在心头逗留过,唯有他,让她想忘也忘不了。
或许这是他让自己记住他的方式……呵!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他的思考逻辑恐怕有点问题。
这么变态的方式,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却偏偏硬是让她记住了。
更可怕的是,它就像个被烙了印的疼痛印记,偶尔会遗忘,但却经常在不知不觉间隐隐泛疼,轻轻浅浅且不容忽略地提醒它的存在。
傻啊!那纸合约根本是个说服自己的借口,真相是她贪心的想多些时间跟他相处,即使他是如此霸道、不讲道理……如果不喜欢他,她怎会容忍他对自己为所欲为?
想必老妈受不了女儿做出这么不知羞耻的丢脸事,才会让大哥北上来关切吧?!
哎,为什么单纯的喜欢会变得如此复杂?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她是否会选择再次飞蛾扑火?她不知道,也无法在这个时候决定要不要与他共度一生。
倘若他是真心的,结婚这种属于两个人一辈子的大事,他为何不找她商量?只字片语都不提的他,莫非是等着让她‘惊喜’?
惊,是太多。
喜,那就算了吧!
如果绯闻一定得用婚姻来作完美的ending,那么整个演艺界恐怕不再有单身贵族。
颊侧滑下两行清泪,泪湿了她的棉质白色长裤,也滴凉了她的心——
焦躁地开着车子在台北的大街小巷里穿梭,熊初墨就像只无头苍蝇般到处乱窜,只为了寻找他心里所思念的女人。
由于昨天已经跟‘另类’谈好让她回去做原本的职务,因此一早他便一人前往片场拍戏,一忙下来倒是忘了关心她的工作状况。
还好公关部是她所熟悉的工作环境,心想应该不至于有太大的问题,没想到他在她临下班之际到‘另类’接人却扑了个空,直教他心乱如麻!
她是少根筋、她是不怎么会看别人的脸色说话,但这并不表示她就没有女人该有的纤细和敏锐;她一样会受伤、会惊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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