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程熙归降卫畴,并不算是下下之策。在这乱世之中,若无安身立命固守一州,进而吞并他人的实力与才干,那便迟早会被别人吞掉。
而程熙,虽然生得一表人材,姿貌俊美,但却是治世之文臣,而非乱世之豪杰。这一份家业,他注定是守不住的,与其将来被别人吞并,倒不如早些降了卫畴。
以卫畴的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只怕将来整个中原都是他的。背靠大树好乘凉,程熙若能投身卫畴门下,纵然再做不成一州之主,至少余生可安稳而过。
我偏头看了一眼沿瘫坐在地的程熙,卫恒那一箭怕是已将他所有的胆气都射没了。那箭若是再偏上寸许,他此时已是一具尸体。
在和死亡擦肩而过之后,倘有求生的机会,想来他亦是愿意的。是以,在我说出这番话之后,他并无丝毫异议,再也不嚷嚷什么共赴黄泉的话。
或者我所说的,也正是他心中所想,但却囿于男子汉大丈夫的颜面,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夏候尚也道:“是啊,子恒,甄……甄夫人所言极是。司空有令,倘若程氏一门若肯归降,则善待之,你若是杀了他的话,只怕司空定会大为恼怒。”
听了夏候尚的劝诫,卫恒终于收起了长剑。
我方轻舒了一口气,忽见他上前两步,单手将我推到一旁,重又举起手中长剑,朝躺在地上的程熙,狠狠刺去。
我大惊失色,想也不想,伸手便朝那剑上撞去。
虽然我不爱程熙,可我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么死在我面前。毕竟,若不是他,我在邺城这三年只怕早就熬不下去了。
既然他待我的好,我无法用同等的情意去回报,那就只有以命来还。
冰凉的痛感从掌心传来。
卫恒手中的这把佩剑,乃是首屈一指的铸剑大师周孔所铸的三大名剑之一,名为含光,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想必下一刻,我的手掌就要离我而去了。
然而当我重重地扑倒在地时,我的一双手掌仍在,只在掌心各有一道殷红的血痕。
我看着被甩落在尘土中的含光剑,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向卫恒,他怎么会把他的含光剑给扔了呢?
更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看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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