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后的抉择。
爱情不是粉红偶像剧,开到荼靡,花事已了。
伤感当然有一点,可我们已经不是会为摘不到月亮而哭泣的孩子。小说主人公们无须学习工作养家口,因此可以专心恋爱直到地老天荒,而我们,只是凡人,生活中尚有很多比爱情重要的事。有些人的出现总是以伤害身边所有的人为代价,这样的人本身不会快乐。不论怎样,善待自己和爱你的人,切勿去做令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衷心希望我的读者朋友们,特别是未满十八岁的妹妹们,以此为诫。
情深不寿,强极则辱。只要有回忆,也就不虚此行了。把水晶鞋给你,把十二点给他,情愿什么都不留下。学会怀疑,也算是一项进步。
白驹过隙的瞬间,何必苦苦诉说心头种种?人到无求品自高,“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缘是劫”。人生自有情痴,此事无关风月。
现在我最欣赏的女性当属古龙笔下的风四娘,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杀最狠的人。一面是热情似火美艳如花的血性女子,一面是可以惨然一笑甘愿牺牲自己爱情来成全他人的情痴。花开花落,卿为谁待?纵然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仍能谈笑风生且歌且行,盈盈一笑,皆把旧事了。这样自由自在大气磅礴的女子,才是我心头最爱。
《别走,我爱你》一(1)
丁鑫是我见过的最自恋的雄性动物,他总认为很多美丽的妹妹在觊觎着他,只是他眼光太高,才使得她们很难得逞。他经常一边抱着本儿泡妹妹一边感慨,“唉,你说我咋这么英俊呢?帅得都拖网速啊!”
“……我看见天上有牛在飞,你不要老是吹人家好不好。”
“那是天牛……唉……曾因酒醉鞭名马……惟恐情多累美人……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不英俊……人民需要我帅,我不能不帅!”
果然是贱中之贱,贱人中的极品。
“秋天来了,一群天牛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S’型,一会儿排成个‘B’型。”我喃喃道,“如花我同情你。”
丁鑫迅速翻了狗脸,“陈默你别以为你长得像周蕙我就会同情你!”
丁鑫并不喜欢挖鼻孔,但“如花”这个名字一出世就受到了广泛欢迎,以至于超越了丁鑫的本名,红得极不正常。这充分说明了我的炒作能力和丁鑫的龌龊程度,哈哈哈。
我收拾了包包却不知道该去哪里。
“去生态园看老虎吧”,丁鑫介绍说,“新来了个母的,长得跟你别提多像了,坐315去,运气好还能看见变态呢,最适合你们这种失恋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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