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在我面前。
“就这么多了,”我摸遍全身也只有一个硬币,“下个月一起补上。”
支书极为不满,我只得拍胸脯保证,“就是坐台我也一定把党费补上!您走好,不送了!”
支书优雅地翻了我个白眼走了。
我懒得对她的背影回白眼,今天遇到的傻逼已经够多了。
最后一元生活费也没了,我琢磨上谁那儿蹭饭。徐齐一?好像还欠他一顿呢?魏娜?算了人家男朋友刚来看她,当灯泡不好;刘正坤?挺长时间没来往了……
打开手机突然看到一个未接电话,宣桦的。
我开心得很,真是时候。
《别走,我爱你》七(1)
宣桦不是我开始想象中的文科男生,这很让我松一口气,他是在读博士生,学机械的。之所以跑到私立学校教英文是因为托福和GRE分数高得惨绝人寰,而他又没有出去的打算。经朋友介绍就开始了误人子弟的生活。
我并不是只用学历衡量人的人,高知中的变态很多,以前曾认识一个二十八的老博士,见了没几面,赶上中秋节,他突然很突兀地对我说,“到我这里来吧,今晚我室友不在。”
口气非常坦然,仿佛以他经天纬地之才,肯泡我是给我面子。
我被气笑了,“我过去干吗?”
“陪我啊。”他口气比我还惊讶,好像是嫌我不解风情。
我告诉他,没戏,想有人陪可以去找小姐。至于我,对不起,我不属于您的消费对象。
他郁闷了一阵子,回说,“感情是无价的,你怎么可以这样物质?”
好像他是一脑袋纯情。
总听见男人抱怨现在的女人如何如何物质,全不看看他们自己那副嘴脸,真以为自己是万人迷?
我宁可被骂作物质,也不要丧失尊严看人脸色,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不是我的风格。
宣桦就不会这样。
他懂得用眼睛倾听人讲话,进门时会小心地扶着玻璃门以免撞到后面的人,为女孩子拉开椅子后才落座……并不做作,只是习惯。
这年头别说有责任心的男生,懂得尊重别人的都少而又少。
他的脸在灯光下轮廓分明,格外清新可喜。让我想起初恋的男孩子,十七岁时,一件干净的白T恤,永远鲜亮地活在记忆里。
宣桦话不太多,可是说话时笑得平和,言语间全是宽容。跟他在一起特别轻松,不费脑子。没办法,有些人就是天生的阳春白雪,在灯光下看宣桦越发有一种心平气和的感觉,想猥亵都猥亵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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