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等;一旦听到他是个男孩子,就会马上打消领养的念头。
他们总是这么说——男、男孩子!
这……长得这么像女孩子,心理上会不会有问题啊?
也有些好心的夫妇不在乎自己女孩般的容貌决定收养他,但是总在不久后将他送回去。
看起来是很可爱,可是他的个性实在不讨人喜欢呢!
老是绷着一张脸,家里的孩子都不欢迎他。
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都不理人的。
并非故意,但是樊刚对于家庭从不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所以他总是表现不讨喜的模样,因此才能在公立的孤儿院混到长大成人,该受的教育还是有的,所以不至于不识字。
这个想法,在他开始利用脸蛋和身体赚钱后得到印证。
只要微笑、取悦对方,每天在夜色混上一晚,就可以日进斗金。
不清楚抛弃自己的父母是谁,但是他一向没有兴趣知道,与其要他乖乖的和一般少年一样不断上学,他倒觉得这样赚钱也不坏。
这个赚钱的好地方,是半年前他无意间发现的一般酒吧,跟一般肮脏的地下酒吧不同,这是显得相当有格调,每位客人都是大公司的千金和少爷,为了缓解家庭给予的压力,这里是最佳选择;而他也在这里占有一席之地,几乎每个看上他的千金和少爷斗给了他不少好处。
不论男女,他都能接收;不过前提是,他永远是欢爱种的主导者。
看着趾高气昂的人在自己的爱抚下嘤嘤讨饶,那种驾驭的快感是无法以言语形容的……
悄悄的展露笑容,看着意犹未尽的孟朵,他很快的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头。
孟朵微微一笑,冷艳的深情变得较为平静,她拿起一旁的浴衣穿了起来。
“不了……今天够了,我等一下还要跟讨人厌的未婚夫见面。”说着,她随手开出一张面额相当大的支票给樊刚。
接过支票,樊刚顺道给她一记热吻。
“谢了,孟朵小姐。”
一手撑着下巴,孟朵显得不太满意。“讨厌!樊刚,你每次好像都是为了钱才吻我。”
对于她吃味的话,樊刚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怎么?这本来就是工作嘛……何况你不是已经有了心爱的未婚夫?”
“不要提他啦!他真是讨厌死了,超古板,跟我一定合不来!”孟朵一脸不悦,显然的,她决不是个谨守本份的千金小姐。
基本上,会来夜色喝酒的人就不算保守了。
“别这么说嘛,你未婚夫不就是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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