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那个令人难忘的日子。
他告诉自己是今早吃坏了肚子。一定是奶油酸掉了。
他完全无法想像自己会被一个女人的轻蔑反驳搞得方寸大乱。就算发现自己误把这个牙尖嘴利的女人当成昨晚和博迪共度春宵的妓女,他也大可不必因而惊慌失措。
她的口音显示她是个淑女。更糟的是,听来还是个女学究。丹恩侯爵这辈子认识的女性没有一个听说过「方程式」,更别提如何解它。
博迪靠近,用他足球场式的低语问:「你懂她在说什么吗,丹恩?」
「懂。」
「她说什么?」
「男人是无知的畜牲。」
「你确定吗?」
「确定。」
博迪叹口气,转向那个仿佛被珠宝陈列柜迷住的女人。「洁丝,你曾经答应不会侮辱我的朋友。」
「我甚至没有见到你的任何朋友,怎会侮辱到人家?」
她好像在凝视某个东西。饰满花朵缎带的帽子随着她从各个角度端详而歪来斜去。
「那你想不想认识?」博迪不耐烦地问。「还是你打算盯着那个破烂看一整天?」
她直起腰,但没有转身。
博迪清清喉咙。「洁丝。」他坚决地说。「这位是丹恩。丹恩—;—;可恶,洁丝,你的视线可不可以离开那个破烂一下?」
她转过身。
「丹恩,这位是我的姐姐。」
她抬起头。
丹恩侯爵顿时感到一股热流从头顶直窜脚趾,随即全身冷汗直流。
「爵爷。」她短促地点个头。
「崔小姐。」他说,但接下来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话来。
在那顶怪帽子下是白皙无暇的鹅蛋脸、浓密卷翘的睫毛、眼角上斜的银灰色眼睛、高高的颧骨、挺直纤细的鼻子,和略嫌丰满的柔嫩红唇。
丹恩侯爵向来识货,一眼就看出她的完美并不符合英国的典型,但是既不盲目也绝非无知的丹恩立刻认出她独特的完美。
如果她是一件塞佛尔瓷器、一幅油画或一张挂毯,他会二话不说立刻买下。
在想要从她雪白额头舔到纤细脚趾的癫狂片刻里,他忖测着她的价码。
但他的眼角瞥见玻璃映出自己的影像。
他黝黑的脸孔冷酷严峻如恶魔,而他的内心就像外表一样冷酷凶恶。他的灵魂就像达特穆尔高原。在那里,狂风暴雨吹打在嶙峋灰岩上,美丽的绿地竟然是能够吞噬公牛的沼泽。
任何有点脑筋的人都可以看到告示牌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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