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她必定尚未完全丧尽天良。
洁丝还说过,巧蒂自己本身也还是个孩子。
看来事实真是那样。灌输她一个想法,她便轻率地接受。
他发现自己对洛朗咧嘴而笑。「你应该找另一种玩意儿来转移她的注意力,」丹恩说。「一种不必这么危险就能图谋和梦想的东西。要知道,她就像小孩子一样。没有道德观念,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现在有了一千五百英镑,她就把圣像画和你忘得一干二净。她永远不会知道、甚至听说了也不会在乎,你曾不惜拿生命和名誉冒险,都是为了……」丹恩短促地笑一声。「为了什么,洛朗?你对她的爱吗?」
鼻青脸肿的洛朗脸色绯红。「她不会的,她不可以。」
「我敢打赌五十英镑,她此刻已经在前往港口的途中。」
「我要宰了她,」洛朗沙哑地说。「她不可以离开我,不可以。」
「因为哪怕是天涯海角,你都会找到她?」丹恩嘲弄地说。「—;—;如果我没有先把你送上绞刑架。」
洛朗的脸上顿时血色尽失。
丹恩注视以前的朋友许久。「问题是,我想不出还有哪个炼狱会比你已经跌进去的那个,更加残酷;我也想不出有什么折磨会比被葛巧蒂迷住更悲惨。」他停顿一下。「只除去一个,」丹恩露出嘲弄的微笑。「那就是和她结婚。」
☆☆☆
丹恩觉得那是最有效率的解决之道,而且绝对比控告一个痴情的傻瓜来得省事。
洛朗犯了纵火罪和窃盗未遂罪。
但他放火烧的是庄园中价值最低的建筑物,由于潮湿和丹恩的人行动迅速,所以损失非常轻微。
至于窃盗:丹恩对洛朗这个笨拙罪犯的任何惩罚,都远远比不上洁丝已经做的更加严酷。惩罚他的是女人,更令洛朗颜面尽失。
任何稍有男性自尊的绅士都宁愿遭到阉割,也不愿意使人知道他惨遭一介女流痛殴。
因此,凭着所罗门般的智慧,加上谨记洁丝在巴黎使用的勒索手段,丹恩宣布判决。
「无论葛巧蒂在哪里,你都得找到她,然后和她结婚。」丹恩告诉他的犯人。「那将使她会成为你的责任。如果她靠近我的妻子、儿子,或家里任何人十英里范围内,我就唯你是问。如果她再打扰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就会举办一个盛大的晚宴,洛朗。」
洛朗眨眨眼。「晚宴?」
「我会邀请我们所有的朋友,」丹恩告诉他。「酒过三巡后,我会站起来详细讲述你令人着迷的精彩冒险,当成大家的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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