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心、水萝卜就算是奢侈之物了。鄂复明、王捷、万之、田晓青是那时候的常客。他们有时候海阔天空,国事家事天下事无所不谈;有时候话又很少,可贵在于“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总之彼此都觉得很满足。田晓青这样描述当年的感受:“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隔多长时间,只要见到他,喝一杯酒聊几句就觉得心里踏实,觉得世界没变。”苇岸在一篇写黑大春的散文中称他为“诗人的摇篮”。我不喜欢这种形容,这是夸大了的赞誉之词,虽然出于好意,却不符合事实。但我相信一个充满了幻想与躁动的十八岁男孩儿的心灵,在那种娓娓的彻夜交谈中,会变得平和而安静。
这种神交成为他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男人与男人之间既了解并珍爱各自的优点,又了解并包容各自的弱点的友谊,成为他生活的支点、人生的事业,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终结。我想,很多朋友怀念他,是因为想起他便想起那个年代,想起那个年代自己的幼稚与单纯、真诚与梦想。现在我们上哪里去寻找当年的圆明园、丁家滩、十渡,又怎样才能促成当年那种背着瓶啤酒,带着干面包,在野外玩儿童年时的游戏的郊游呢?
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说实在话,我时常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他们相比我似乎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深处。我羡慕他与万之、田晓青之间那种不用把话说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与鄂复明、王捷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对待大春、桂桂那种兄长似的呵护。可我俩之间却不自觉地把宽容藏起来,把完美强加给对方,从一开始就总是相互折磨。我们都很痛苦但又执迷不悟,尤其我更是执着。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脱他的深沉使我着迷,就连他的怪癖他的病体也不在话下全盘接受。很多人对于我在结婚之前就清楚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议,认为一定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不是事实,事实是结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经承担了护理他的义务。直到今天,我从未认为他的身体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不,障碍不在于身体,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从没为此而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对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惟一的理由。
在那几年,我作为他的常客之一对他的经历和为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九五六年,他才十岁,因急腹症住进医院,手术后病理检验诊断为淋巴肉瘤。这是一种非常险恶的肿瘤,因此手术后还得施行放射治疗。五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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