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辣菜、朝鲜辣菜和熬得稠乎乎的玉米面粥;我会告诉他们,犯人如何利用每个月发一次针的机会,巧妙地在磨薄了的竹片上捻出一个针眼,然后偷偷地在号里缝制棉裤棉背心;我还会告诉他们,同案犯能够在队长的眼皮底下利用“放茅”传递纸条“串供”。这些故事又新奇又好玩儿,使本来颇有同情心的听众的同情心着实地落了空。有时也会讲到我戴上手铐时的恐惧,讲到我在只能走五步的空间里散步时的孤独,讲到看着预审员听我讲外国小说时津津有味的样子时一个犯人的优越感,以至讲到我决不承认自己是反革命时的所谓英勇。但是,我无法讲述我的负债和我的内疚。宽厚的人会为我解脱,他们原谅我,说那不是我的责任;洒脱的人会说我活得太累,有自虐倾向;说不定还会有刻薄的人觉得这是一种无病呻吟式的虚伪和做作。
这是一个解不开的情结。只有经历过这种内心折磨的人才知道,那就像是一种除不了根的慢性病,它不影响你吃,不影响你睡,也不影响你工作。你不会疼得呻吟,也不会弱得喘息,但是它存在着,若即若离地、时隐时现地存在着,让人不得安宁。
我的困惑在于:人,究竟能在怎样的意义和程度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在这一事件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即使想明白了,我又能做什么呢?事实上,谁也无力偿付别人付出的代价,无法分担别人所承受的不幸。我惟一能做的是:不放弃内疚和自责,像牟志京,像杨健。
对给自己造成的后果负责任是一回事,对给别人造成的后果负责任是另一回事;对与错的判断是一回事,好与坏的判断是另一回事;在社会政治的层面上对别人有所交待是一回事,在情感和心理上对自己有所交待是另一回事。那么,我们选择的依据应该是前者还是后者呢?常常是,既不能放弃前者,又无法回避后者,为此我们只能处于两难。既然这不是是非问题,不是道德问题,不是尊卑问题,甚至不是素质或水平问题,那么如果谁肯于背负、能够背负的话,一定不会是荣辱与得失,剩下的仅仅只是一份心愿而已。
二十年过了,时至今日,我仍然没有为我的困惑寻找到答案,我仍然只能说,有这份心愿比没有这份心愿好。对于你所为之内疚为之自责为之追悔的人们,一份心愿固然没有特别的意义,但是对于当事者来说,其意义就要重要许多。至少,它可以叫你记住:一个人,并不能因为承受了足够多的苦难,就可以无视、藐视别人的苦难;至少,它还可以让你记住:你没有资格把你的所谓苦难经历当成个人的人生资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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