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兰馨坊”。
当那白衣少年款款而来,我只惊讶于他柔婉如女子的表相,识多了美人的眼睛也不得不承认眼前之人那媚到骨子里的风情。只在那楼下人无法触及之时,那双美得惊人的眸子里闪过冷冷的目光,高高在上。
肆无忌惮的盯着他,见到他猛然回神,向着这儿媚眼如丝。我随意的斜靠在檀木椅上,一手搭在扶手上,右手端起一个酒杯凑在唇边,将酒杯向他举了举,仰头灌下。用衣袖掩盖住眼底的神情,和心底一阵阵上涌的渴望——我要他!
抛出十万两黄金的天价,我明白的告诉敛殊,我要带走他。出乎意料,敛殊没有拒绝,很干脆的给了我他的卖身契,我知道了少年的名字——沈亦。
当着他的面撕毁那张契约,我对他说,若他要走,我不会挽留。一如我所预料,他向我拜倒,一字一句的说出:
“丝媚生是五王爷的人,死也是五王爷的鬼。”
坚决得像是在对天发誓一般。
我长笑,拥他入怀,像是终于找回遗失恒久的梦。
这个用柔媚掩饰铮铮傲骨的孩子,是这般的惹人怜爱。比常人偏冷的体温,让我想尽了办法为他保暖。上等的狐裘,铺满地面的兽皮,精选的暖炉,都无法凑效。只有将他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将他煨热。
这个乖巧的人儿,处处的低调行事,与事无争,看在我眼里,只是心疼。
既然这样的隐藏自己,那我就用一味的宠溺将你包围,可好?等到什么时候,看你可以向我袒露自己的另外一面‘‘‘‘‘‘
厌倦了朝堂上的你争我夺,不愿再继续陷在那个泥潭,我答应了太子的一个条件——帮助他清除二哥三哥的党羽。
于是有了刑部尚书私放死囚一案,有了两派相争一事,有了那让我撕裂心扉的一幕‘‘‘‘‘‘
我是太过骄傲了,骄傲到利用了刑部尚书为保全自己做出的最后一搏,放弃了本该遗弃这颗棋子的心思。
两年都过去了,我是因为快离开这里而不耐了么?竟犯下这样的错误!
不该利用韩豫来逼迫他露出另一面,不该在遇上刺客后太过担忧下回会伤到他而不说一声的将他送往四哥那,不该一味为了掩饰身上的伤而忘记了去注意他的失常‘‘‘‘‘‘
真是,最大的失误应该是小看了那个被父亲骗来,又被我当作亦的替死鬼的家伙。但,是我的失误,给了他伤害亦的条件。
从竹儿那里知道他换上从未碰过的白衫时,心中的不安被证实了。第一次心乱如麻,不顾伤口裂开快马加鞭的追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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