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需几人同时出发。”
“哪里都去?”
“天之涯海之角。”
“你不会觉得滥杀无辜吗。”倾城惊讶于昂星对自己工作的平静。
“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我,我杀的都是该死的人。”昂星嘴角挂一抹微笑,看着倾城。
“我有我的原则,我觉得不妥,也可以不接。但是上面如果坚持,我不可拒绝。不过,一生堂也有自己的原则,并非什么生意都接。龙王行走江湖多年,成为全亚洲的龙头老大,倍受尊敬,不是没有理由。正因为他行事有原则,有底限。
倾城低下头,想了一会,又问:”你和玫瑰到底是什么关系?”
昂星笑,”这个问题你不知问过我多少次了。我只当她是好朋友。”
“你们怎么认识的?”
“都在这个码头上混饭吃,自然有机会认识。”
“你喜欢她吗?”
“我当她是妹妹。”
倾城听了,又低头不语。
昂星的思绪一下子回到好久以前。
昂星认识玫瑰时,只十岁。不过孤儿们都不清楚自己具体的生辰,只是算个大概。
初初见玫瑰,还是一个又黑又瘦的小黄毛。一同受训,昂星看她那样单弱,却很倔强,咬着牙完成交给的项目,心中有些佩服这个小女孩子,于是借机与她说话,一来二去,两个慢慢变得无话不谈,成为朋友。
相比而言,昂星更愿意向玫瑰倾诉一些心事,因为玫瑰总是静静地听,不发表意见。她总是带着温柔的眼光听昂星说,然后送上热饮,昂星说完,心情自然平复很多。偶尔,说到伤心无奈之处,玫瑰会温柔的拥抱他,令昂星感到温暧。他珍惜这种感觉,所以只想保留这为数不多的朋友。
只是当初没有想到,那个黑黑瘦瘦的女孩子会摇身一变而为一个艳光四射地俏女郎。
不过在昂星心中,玫瑰永远还是当年的那一朵玫瑰。
倾城停片刻,又开口,”你不问我?”
停一下,昂星说:”如果你要说,我不介意听。”
倾城抱紧靠垫,缩起身子。
“我也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在那里长到大概是八岁左右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在那里我实在呆不下去,太讨厌了,一点也不自由,所以我就逃出来,在街上混。什么都做过,乞讨、抢、骗,常常吃不饱。后来,我被人找去,专门在一家白粉店里,送迷幻药。我发现这个饭碗不错,而且我还是个孩子,警察多半想不到,抓住了也不能耐我何。我的外表能骗过很多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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