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什么东西;因为有种种满足他的欲望的便利条件,所以他的欲望将无止境地增加,结果,使你迟早终有一天不能不因为力量不足而表示拒绝;但是,由于他平素没有受到过你的拒绝,突然碰了这个钉子,将比得不到他所希望的东西还感到痛苦。起初,他想得到你手中的手杖,转眼之间他又想要你的手表,接着,他又想要空中的飞鸟,想要天上闪烁的星星;他看见什么就要什么:除非你是上帝,否则你怎么能满足他的欲望呢?
把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都看作是自己的,这是人的一种天性。从这个意义上说,霍布斯的原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要是满足欲望的方法能够随着我们欲望的增加而增加,每一个人就可以成为万物的主人了。因此,要是一个孩子想得到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的话,他就会自以为是天下的主人,把一切人都看作是他的奴隶,而在你最后不得不拒绝给他某种东西的时候,他就会把你的拒绝看作是一种反叛,因为他原以为他一声令下就可以要什么就得到什么的;由于他还没有达到明白事理的年龄,所以他将把你向他解释的种种理由看作是借口;他认为你处处都对他不怀好意,因此,他所认为的不公正将使他的性情更加乖戾,对一切人都怀恨在心,对他人的殷勤照顾不仅不感谢,而且稍不如意,就大发雷霆。
象这么一个怒火冲天,动不动就发脾气的孩子,我怎能设想他可以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呢?快乐,他!他是一个暴君;他既是奴隶当中最卑贱的奴隶,同时也是人类当中最可怜的人。我曾经看见过几个用这种方式培养起来的孩子,他们竟想叫人一下子把房子撞倒,竟要人把钟楼上的风标拿下来给他们,竟要人拦住正在行进中的军队,好让他们多听一会儿行军的鼓声;只要你不及时服从他们的指挥,他们就会震天价地啼哭,不听任何人的制止。大家白白地忙一阵,谁也没有办法使他们高兴;他们的欲望由于有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