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那个吃惊的读者要拿我们的孩子去评论这种学生了,他错了。你想用数不清的桎梏去束缚你的学生,结果反而使他们更加活泼;他们在你面前愈受到拘束,他们在你看不到的时候就愈闹得凶,因为他们在可能的时候要捞回由于你管得太严而遭受的损失。两个城里的小学生在乡下所捣的乱,比整整一个村子的小孩所捣的乱还多。把一个城里的少爷和一个乡下孩子关在一间屋子里,也许在这位少爷把什么东西都搞得乱七八糟、打得稀烂的时候,那个乡下孩子还呆在那里没有动哩。这是什么道理,这难道不是因为前者能放肆一时就放肆个痛快,而后者知道他常常都能自由,这一时的自由享不享受满不在乎?不过,乡下的孩子由于或者是常常受到人的夸奖,或者是常常受到人的拘束,所以还远远不能说他们就是处在我希望他们所处的境地。
我们把这一点作为不可争辩的原理,即:本性的最初的冲动始终是正确的,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任何邪恶我们都能说出它是怎样和从什么地方进入人心的。人类天生的唯一无二的欲念是自爱,也就是从广义上说的自私。这种自私,对它本身或对我们都是很好和很有用处的;而且,由于它不一定关系到其他的人,所以它对任何人也自然是公允的,它的变好或变坏,完全看我们怎样运用和使它具有怎样的关系而定。自私是受理性的支配的,所以在理性产生以前,应当注意的事情是,不要让一个孩子因为别人在看他或听他就做这样或那样的事情,一句话,他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是因为他同别人的关系,而只能是因为自然对他的要求;这样一来,他所做的事情就全都是好事了。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一点乱也不捣,一点伤也不受,即使拿到什么贵重的器皿也不会打坏。他也可能做出许多没有害处的坏事来的,因为坏行为是根据破坏的意图而产生的,而他是没有这样的意图的。只要他产生过一次这样的意图,则一切都完了,他也许就会玩皮得没有办法收拾了。
从理性的角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