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声音在发音体中能引起可以感觉出来的颤动,那么,经过训练的触觉为什么不能象它代替视觉那样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听觉呢?当我们把一只手放在小提琴上时,我们就可以无须眼睛和耳朵的帮助,单凭音箱的颤震就能分辨它发的是低音还是高音,是由高音弦发出的还是由基音弦发出的。只要能练习我们的感官分辨这些差异,我相信,练习的时间一久,我们就能达到仅仅凭指头就可听出整个曲子的程度。这个假定要是成立的话,那么,我们是能够很顺利地用音乐同聋子说话的,因为音调和节拍有规律的结合之能够为人所感受,并不次于清音和浊音,所以也同样可以作为语言的元素。
有一些练习能使触觉变得愈来愈迟钝,而另外一些练习则能使它愈来愈敏锐和细致。前一种练习,由于使用了许多的动作和力量去连续不断地感受坚硬的物体,所以使皮肤变得粗糙,起了厚茧,从而失去了它自然的感觉能力;第二种练习,由于频频地轻微接触物体,所以使自然的感觉能力接连地变化,从而使心灵在注意那些不断地反复出现的印象时,获得判断它们各种各样变化的能力。这种差别,在使用乐器的时候就可以感觉出来:准确而用力地抚弄小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的弦,固然能使手指练习得很灵活,但指尖则变粗糙了。大键琴的柔和的指法,既能使手指非常灵活,而且还同时能使它们的感觉更加敏锐。因此,最好是选择大键琴来做这方面的练习。
重要的是,应当使皮肤受得住空气的影响,能抵抗它的种种变化,因为身体的其他各部分全靠皮肤来保护。除了这一点以外,我不希望老是死板地把手拿去做同样的工作,因而使它变得很僵硬;也不希望手上的皮肤变得干瘪瘪的,丧失了它敏锐的感觉,因为,正是有了这种感觉,我们才能够分辨我们用手接触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才能在黑暗中常常随接触的方法不同,而得到种种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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