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他就要根据人的风尚去研究他们了,他将时常对人们所喜悦或厌恶的风尚进行思考。现在,他要对人类审美的原理作哲学的研究,他在目前这个时期正是适合于做这种研究的。
我们愈是要深入探讨审美力的定义,我们便愈弄愈糊涂;审美力是对大多数人喜欢或不喜欢的事物进行判断的能力。不这样来看,你就无法明白审美是怎样一回事情。但不能因此就说有审美力的人占多数;因为,尽管多数人对每一件事物能作出明智的判断,但很少有人对所有的事物都是象多数人那样判断的;而且,尽管最大多数人的爱好综合起来就是良好的风尚,但懂得风尚的人是很少的,正如:尽管最共同的特点综合起来就是美,但美丽的人毕竟还是很少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问题并不是说:我们爱什么东西是因为它对我们有用,我们恨什么东西是因为它对我们有害。我们的审美力是只用在一些不关紧要的东西上,或者,顶多也只是用在一些有趣味的东西上,而不用在生活必需的东西上的,对于生活必需的东西,是用不着审美的,只要我们有胃口就行了。正是这个缘故,我们在审美方面要作出纯正的判断是很困难的,而且好象是十分任性的,因为,审美力是听命于本能的,除了本能以外,我们是找不到它那样判断的原因的。我们还要区别它在精神的领域中的规律和它在物质的领域中的规律。在物质的领域中,审美的原理好象是绝对地无法解释的。但须注意的是,在一切摹仿的行为中,是包含着精神的因素的,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在表面上好象是物质的,而实际上不是物质的。我还要补充一点,审美的标准是有地方性的,许多事物的美或不美,要以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和政治制度为转移;而且有时候还要随人的年龄、性别和性格的不同而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对审美的原理是无可争论的。
审美力是人天生就有的,然而并不是人人的审美力都是相等的,它的发展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一个人的审美力都将因为种种不同的原因而有所变化。一个人可能具有的审美力的大小,是以他天赋的感受力为转移的;而它的培养和形式则取决于他所生活的社会环境。第一,我们必须在好几种社会环境中生活过,才能作许多的比较。第二,还需要有娱乐和消闲的场所,因为在事业的往来中我们不是按兴趣而是按利害关系去做的。第三,还需要有这样的社交场合:在这种场合中,不平等的现象既不显著,偏见的压力也不太大,而且,在这种场合中人们所追逐的是声色而不是虚荣;因为,在相反的情况下,一时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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