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我的生活料理得很好,我只用很少的几个仆人。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不过现在再说一遍也有好处。一个市民虽只用一个仆人,却比一个公爵周围有十个跟班使唤还侍候得周到。我曾经想过一百次:要是在进餐的时候,骗子就摆在我的旁边,我想喝就可以喝;反之,如果我讲究排场的话,那就要二十个人接连传呼“斟酒!”之后我才能解我的渴。凡事要别人替你做,那一定会做得很糟糕的。我不叫别人到商店去代我买东西,我要亲自去买;我自己去,就免得我的用人和商人勾搭,而且可以选得好一点,价钱便宜一点;我自己去,也可以散散心,看一看外面的情景;这样做,既有趣,而且有时候还可以增长见识;最后,我还可以借此机会散散步;总之,这样做是有好处的。我们之所以觉得厌倦,是由于呆着不动的时候太多了;如果常常去走动,就不会觉得生活枯燥无味的。一个门房或跟班总是不能很好地表达你的意思的;我不喜欢他们插身在我和其他的人的中间,我也不愿意老是坐着马车丁丁当当地在街上走,好象怕被人家挨着似的。一个人的两条腿就是他的两匹马,安步当车随时都可以到外面去走;他比谁都清楚这两匹马是不是累了或病了,决不怕车夫为了偷懒,就借口马儿生病,使你出不了门;在路上即使遇到千百种障碍,你也不会着急,也不会在你巴不得想飞快地赶路的时候,偏偏要因为马不能走而不得不停下来。最后,既然我们自己比谁都能够更称心如意地办好自己的事情,那么,即使我们论权势赛过亚历山大,论财富胜过克里苏斯,我们也只有在自己确实不能做的时候,才要别人帮忙。
我不愿意修一座宫殿来做我的住所,因为大厦千间,夜眠不过八尺,公用的屋子是不能算作某一个人的;我的每一个仆人的房间,也好象我的邻居的房间一样,跟我是不相干的。东方人尽管是放纵声色,但他们的居室都是非常简朴的。他们把人生看作旅行,把他们的家看作逆旅。这个道理,对那些企图长生的富翁来说,当然是不起作用的;不过,我另外有一个理由将使我采取东方人的那种作法。我认为,要是我在一个地方摆设了很多的东西,那等于是不让我到别的地方去,等于是把我囚禁在我所谓的宫殿里了。这个世界其本身就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宫殿:一个阔气的人要讲求享受的话,不是随处都可以享受的吗?“凡是有福可享的地方,便是我的家乡。”他应当拿这句话作为他的座右铭。哪一个地方是金钱万能,哪一个地方就是他的家;哪一个地方能够放他的保险箱,哪一个地方就是他的国土,正如菲力浦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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