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加以比较,是很困难的,因为在男女的体格方面很难确定哪些东西是属于性的,哪些东西不是属于性的。通过比较解剖学,甚至单单凭肉眼的观察,我们也觉得他们之间的一般的区别好象是不在于性,然而它们跟性是确有关系的,只不过是我们看不出它们跟性发生关系的脉胳罢了;关于这些脉胳,我们还不知道它们散布的范围有多么大。我们确切知道的唯一的一件事情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具有人类的特点,他们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的性。从这两个观点来看,我们发现他们之间既有那样多相同的地方,也有那样多相反的地方,以至我们可以说,大自然把两个人既作得这样相象,又作得这样不同,确实是奇迹之一。
所有这些相同和相异的地方,对人的精神道德是有影响的;这种影响是很显著的,而且大家都是亲身经验得到的,所以我们用不着争论到底是男性优于女性,还是女性优于男性,或者两种性别的人是相等的,因为,每一种性别的人在按照他或她特有的方向奔赴大自然的目的时,要是同另一种性别的人再相象一点的话,那反而不能象现在这样完善了!就他们共同的地方来说,他们是相等的;就他们相异的地方来说,是无法比较的。说一个成熟的女人和一个成熟的男人相似,是说他们的外貌相似,而不是说他们的精神相似;如果说要完全相似的话,那就连大小的差别也不许有了。
在两性的结合中,每一种性别的人都同样为共同的目的而贡献其力量,不过贡献的方式是不同的。由于方式不同,所以在两性的精神上也就产生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别。一个是积极主动和身强力壮的,而另一个则是消极被动和身体柔弱的,前者必须具有意志和力量,而后者只要稍为有一点抵抗的能力就行了。
如果承认这个原理的话,我们就可以说,女人是特地为了使男人感到喜悦而生成这个样子的。如果倒过来说,男子也应该使女人喜欢的话,那也只是一种不太直接的需要,因为,他的长处是在于他的体力,只要他身强力壮,就可以使她感到欢喜。我同意有些人所说的:这样的欢喜不是爱情的法则在起作用,但是,这是比爱情的法则更由来久远的自然的法则在起作用。
如果说女人生来是为了取悦于和从属于男人的话,她就应当使自己在男人看来觉得可爱,而不能使他感到不快。他对她之所以那样凶猛,正是由于她有动人的魅力;她应当利用她的魅力迫使他发现和运用他的力量。刺激这种力量的最可靠的办法是对他采取抵抗,使他不能不使用他的力量。当自尊心和欲望一结合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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