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地说两性平等,说他们的义务是一样的,那等于是在说空话,不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来说,那就是说了也等于白说。
举出一些例外的情形来反驳有实实在在的依据的普遍法则,这哪里说得上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推理方法呢?你也许会说:“妇女们哪里是常常在生孩子呢?”不错,她们不是常常在生孩子,但是,她们本来的目的是要生孩子的。怎么!仅仅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的百十来个大城市中,妇女们过着淫荡的生活,因而所生的子女很稀少,你便以这一点为依据说妇女们的天职是少生子女!穷乡僻壤的妇女们过着十分朴实和贞洁的生活,要不是她们来弥补城市中的太太们生育稀少的后果的话,你想一想那些城市将变成什么样子?在好些省份中,一个妇女如果只生四个或五个孩子的话,还会被人家看作是生殖力不强的女人咧!这个或那个女人少生几个孩子,这有什么要紧呢?难道说因此就能断定妇女们的天职不是做母亲吗?大自然和人类的伦理难道就因此不通过普遍的法则把这种天职赋予她们吗?
不管你把两次怀孕期之间的间隔拖多么长,一个妇女是不是因此就能够毫无危险和毫无困难地断然变换另外一种生活方式呢?她能不能够今天做乳母,明天去做战士呢?她能不能够象变色的蜥蜴一样改变她的气质和爱好呢?她能不能够一下子就不干家务工作,到野外去栉风沐雨地干重活和拚着性命打仗呢?她能不能够时而胆小,时而勇猛;时而娇弱无力,时而身强力壮呢?如果说在巴黎成长起来的年轻人都感到军人的生活很苦,那么,从来没有晒过太阳,连走路都觉得吃力的女人,在过了五十年的舒适生活之后又去当兵,是否吃得消呢?她们在这种年龄(男子们在这种年龄就应当退伍了)能不能去从事这种艰辛的职业呢?
我知道,在有些国家里,女人生孩子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痛苦,而且用不着操多大的心就能把孩子抚养起来;但是,也正是在这些国家里,男人一年四季都能裸着半个身子,而且还能同猛兽格斗,能把一只独木船扛在肩上就象扛一个背包,能跑七、八十里路去打猎,能在露天地里睡觉,能忍受难以想象的疲劳,而且几天不吃东西也能够生活。女人长得强壮的时候,男人就会长得更加强壮;但是,如果男子的身体变得衰弱了,则女人的身体就会更加衰弱;当被减数和减数都相应地改变的时候,差数仍然是一样的。
我很清楚: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主张女人也要做男子所做的那些运动。他在他所主张的政治制度中取消了家庭,但又不知道怎样安置妇女,所以他只好把她们改造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