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事情,所以不容许她们按各人的才能去自由选择,因而不能很好地尽她们的本分。
不管那些爱说风凉话的人怎样说,男女两性都是具有同样的良知的。女孩子一般都是比男孩子更温顺一些的,而且,正如我在后面即将谈到的,我们可以管她们管得严一点;但是,不能因此就得出结论说我们可以强迫她们做她们不明白其用处的事情;做母亲的人要善于向她们指出我们叫她们做的事情有什么用处,由于女孩子的智力比男孩子的智力成熟得早,所以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容易的。根据这个原理,女孩子和男孩子不仅不应该去研究那些既没有什么好处,而且也不可能使从事研究的人感到愉快的无聊的学问,甚至连那些他们在目前这个年龄还不明白而必须等到年岁稍长以后才能明白其用途的学问,他们也是不应该去研究的。既然我不愿意强迫一个男孩子读书,所以我尤其不愿意在没有使女孩子们明白读书的用处以前就硬要她们去啃书本;何况我们平时向她们解释读书的用处时,我们是按照我们的观念而不是按照她们的观念解释的哩。总之,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必要在那样小的年纪就要学读书和写字呢?难道说马上就要叫她去管理家务吗?在她们中间,很难找出几个人是不滥用这种有害的学问的,何况所有的女孩子都极其好奇,所以,只要她们一有余暇和机会,她们用不着你去强迫,也是要学读书和写字的。也许,她们首先是应该学会算术,因为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是象算术那样不仅时时都有用处和需要更多的练习时间,而且还容易发生错误。如果一个女孩子非要做一次算术题才能吃到樱桃的话,我敢担保,她很快就能学会计算数字的。
爱弥儿(第六卷)第二节
我认识一个小女孩,她是先学写字然后才学识字的,而且开头是用针写然后才用笔写的。在所有的字母中,她起先只喜欢写“o”。她不断地写了大“o”又写小“o”,写了粗笔画“o”又写细笔画“o”,在一个“o”字中间又写另外一个“o”,而且总是反着笔顺写“o”。可惜,有一天,当她正在做这个有意义的练习的时候,她在一面玻璃镜里看见了自己的样子;她觉得这种别扭的姿势很难看,于是就象米讷瓦似地把笔扔掉,从此就不写“o”了。她的弟弟也跟她一样,不学写字了,不过,使他讨厌写字的原因,是他觉得写字是受罪,而不是学她的样子。大家另外想了一个办法才使她又重新练习写字;原来这个小女孩是很娇气的,她不喜欢把她的衣服拿给她的妹妹穿;从前,家里的人在她的衣服上都打了记号,而以后就不替她打记号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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