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不讲呢?象她这样一个骄傲的人,是不能用权威去逼着她讲的。我们已经有很长一个时期彼此都不互相信任了,所以,她不向我吐露她心里的话,我是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的。必须取得她的信任。不论她令人惋惜的忧郁样子是不是能感动我的心,也不论我心里的创伤是不是能如我想象的那样得到医治,我觉得这样做对我是没有任何损失的,即:对她表示关切,以期最后能打破她的沉默。
我一步也不离开她。可是,尽管我回到了她的身边,而且表现得极其殷勤,但结果也是徒然,我痛苦地发现,我并未取得任何进展。我想行使我做丈夫的权利,这个权利,我已经有很久没有行使了,但是我遇到了她坚决的抵抗。不过,她所表现的,不再是那种令人焦急难熬的拒绝,这种拒绝是更能够使她给予的爱有新的意义的;她所表现的,也不是那种婉转羞怯而是绝对的拒绝,这种拒绝是令人感到爱的甜蜜的,是应当尊重的;她所表现的,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的严肃的拒绝,她对别人怀疑她,是感到很愤慨的。她着重指出我从前当着你的面所许下的诺言。“即使我做得不对,”她说道,“你也应当尊重你自己,应当永远遵守爱弥儿的话;你决不能因为我做了错事,就认为你有权利违背你的诺言。你可以处罚我,但是你不能管束我;你要明白,我是决不允许你这样做的。”对她的话怎样答辩呢?除了尽力使她屈服,使她受到感动,坚决地战胜她的顽强抵抗以外,又有什么法子呢?我的一番努力尽管没有得到成效,却激励了我的爱和我的自尊。要做到以上几点是很困难的,然而也正因为有这些困难,我心中反而产生了火热的情感,我认为能够克服这些困难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在同她结婚十年之后,在经过这么一段长时期的冷淡之后,我从来没有产生过如此激动和热烈的情感;甚至在我同她初恋的时期中,我也没有在她跟前流过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