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苏菲也是再也见不到你了。两个人相处的情况是以两个人的爱情为转移的:心一变,全都变了;尽管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那也是枉然;当我们不拿同样的眼光看事物的时候,我们就觉得它们都不是从前的样子了。
她是一点也不会灰心丧气的,这一点我是知道的;她仍然值得敬重,值得我爱;她也可以把她的心交给我,然而她是不可能一步错路都不走了,是不可能不失足了,是不可能使我忘记她已做的错事了。忠贞、美德和爱,一切都可以重新获得,而不能重新获得的是信任,没有信任,在夫妻生活中就只能产生反感、苦恼和厌腻,天真的迷人的美已经消失了。一切都完了,一切都完了;不管怎样,苏菲是不可能再得到幸福了,而我,是只有在她幸福的时候,才能得到幸福的。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我的行动,我宁肯远远地离开她去受苦受罪,也不愿意让她受罪;我宁肯怜惜她,也不愿意折磨她。
是的,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是她断掉这些联系的。她破坏了她的誓约,因而使我也可以破坏我的誓约。她已经不是我的了,她不是这么说过吗?她不再是我的妻子了,我再见着她的时候,会不会把她看做路人呢?不,我决不再见她了。我现在是自由的,至低限度应当是自由的,但愿我的心也如同我的信念一样的自由!
怎么!我受到了她的侮辱,不给她以惩罚吗?如果这个不忠实的女人去爱另一个男人,我就把她交出去,这样做对她有什么损害呢!我所惩罚的是我而不是她,因为我牺牲我自己去完成她的心愿。这样做是不是由于荣誉受到污损而发泄气愤呢?哪里有正义?哪里去报仇?
唉!可怜的人,你要向谁报仇?向她报仇,可是你又认为你最感痛心的是,你不能使她得到幸福。不管怎样,你都不能使她成为你的报仇之心的牺牲品。如果可以的话,使她受一些连你自己也感觉不出来的痛苦好了。有一些罪过,是应当让犯罪的人自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