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得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逃走了?”
我怕有人坏我们的事,告学校告家长,那可就完蛋了。
香说:“就你丫每天魂不守舍的样子,十个人看着十个人就会猜出来你肯定想逃走,我估摸着也就你自己不知道大家都知道!”香说这句话时我听不出半点嘲笑意思。我想狠狠一拳揍在他鼻子上,只打一拳。莫非,我就这样傻B呀?香洗洗手,又伸出湿淋淋的手在我的裤子上抹了两把,冲我道:“你以为呢?”
回到宿舍,他们三个人正聊得火热,见我们进来不说了,我想一定与我的准备出走有关。丝蜷着细长的身子和我挤在一张床上,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冰凉的欲望。我突然一脚把丝踢下了床,我大笑着看他骂我。真的要走了,我不禁想起了他们的好处。我拉屎时忘了带手纸,鱼曾经挪着肥胖的身躯跑回教室把自己的历史书撕了两页又给我送回来。肉也有不俗的表现,我为打饭与食堂的大师傅开仗时,俩个大师傅提着菜刀要剁我,是肉抄起一把消房斧并及时递在了我的手里才镇住了那俩家伙……香也够意思,我说我喜欢了班上的一个女孩子,他说他也喜欢那个女孩子,不过我喜欢了他就让给我喜欢了,因为不值得跟我这样的弱智争一个女孩子……丝也不错……
我又犯了多愁善感的毛病。
3。我的第一次遗精
我不识字时就开始朗读自己心中的诗,识得汉字时就开始写诗,小学一年级时就写了许多诗。我写诗也像写作业时一样,写了就撕,老M认为我写得不错,就偷偷把我撕碎的诗拾好,拼起并且拿给一个学文科的大学生看,大学生看完嘲笑我一定是抄了金斯堡五十岁之后某些未发表的诗歌,老M指天发誓,的确是我儿子写的。我八岁时怎么和金斯堡撞的车,我真是不知道,关键是那时我也不知道金斯堡是哪方神圣,当我识得了金斯堡,我就再也不写诗了。
我这样说,只是说我对诗歌大慨有些天性,而当时还没有成为我朋友的剑子对我此项天性不屑一顾,他说我“裤裆里塞萝卜——装大鸟”。当时,我认为剑子是自己写不出来所以嫉妒我,后来证明了剑子的预见是正确的。他对未知事物比我更敏感,他比我更会扯鸡巴淡,他更配当一个诗人。
证明我不是大鸟而是装大鸟的事情发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们班的一个学生倒垃圾时不小心摔了一跤,疼得他哇哇大哭,哭完之后揉着眼睛回到教室准备接着哭,可狗日的竟然忘记了清扫丢在外班门口的垃圾,而又凑巧被外班的班主任看了个通透。此班主任去找了校长,说这个学生太不像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