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能凸显你的伟大吗?”
“我不需要凸显什么,我是长官,他们是士兵,这就是我该做的事。”
“该做的事?看来王兄没好好教你女人真正该做的是什么事。”流年一只手禁锢着她,另一只手覆上她胸前的柔软,眸色一沉,眼底燃起一丝丝莫名的火焰,不重不轻地搓揉着,冷笑道,“要不我来帮他教你?”
番外二
庄遥从记事起,就处于一个既高贵又落寞的位置。他称作父王的人,并不是他的父亲,他却享有整个种群除了父王之外最大的权力,他被赋予“遥亲王”的称号,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要首先给他,任何他想要的,都会倾尽全族之力办到,他可以随意处置任何人,可以决策种群里的所有事务,只要不与父王风锋冲突,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在众人眼里,庄遥是最受宠爱的孩子,叫做宠极都不为过。按照风锋那种性子,身边总是不断的换新人,能相伴其左右最长时间的,只有庄遥。很多风锋的女人都盯着他、妒恨他,那些所谓的兄弟姐妹对他也是又恨又怕,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实际情况不是那些家伙想的那样美好,其实从内心来说,他真正希望的是,父王能真正与自己和睦相处一次。
哪怕一次就够了,不用每次见面,都被揍得爬不起来,小时候与父王相处的时候,总是在重伤和休养中度过,时间久了,连父王长得什么样都不清楚,视线里只有血腥和尘埃。身边相伴的,永远是那只又肥又弱的虫子。
2308年,晚秋。
“喂,长老,我和你真的是同族?”
长老虫子为庄遥烤着人肉,银色的眼睛立马瞪了过来:“那是自然。”
“可他们说,我不像他们。”
长老虫子知道庄遥没有标志性的银色眼睛,背地里也不知道被说成什么样子,甚至很多同族想要尝尝他的肉。若不是这小子从小被风锋训练得特别能打,恐怕意图不轨的家伙还会更多。对于太过复杂的东西,长老本是懒得想的,但他带大了风锋和庄遥两人,那种抚养之情让他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你不像是因为你年纪还小,等你长大了,自然会和我一样。”
长老本是好意,却不料庄遥听了之后,顿时如萎了的茄子,翻了个白眼道:“我以后老了还是去自杀好了。”
“啊?我可是血脉纯正的蝶蚁,想当年……”
庄遥哈哈一笑,悄悄拿东西堵住耳朵,仰躺在草坪上,等长老唠叨,他随手撕了片肉嚼着,眼底尽是不解:“人肉也没那么好吃,干嘛养那么多人类?”
其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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