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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