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前我没有见过的。”姜国庆说着就拿起不知道从那里拿来的菜叶子丢到了笼子里面了。
只是野兔子认生,怎么也不肯吃菜叶子,让姜国庆十分的失望。
“mama,我们还是不要看它们吃东西吧,它们现在肯定是很害怕我们,等着我跟它们混熟了,它们就吃了。”姜国庆说着就牵着陈如是的手,往外面走去。
姜大顺已经起身亲自炒野鸡了,如今正是野鸡长膘的时候,姜大顺今天捉了四只野鸡,给了隔壁邻居两只,自己家里留了两只,这不一回来就拾掇了。
姜大顺不要看他是一个军人,做菜的手艺,尤其是这种做野味的手艺那可是要比陈如是好多了。以前行军打仗的时候,弄不到吃的,能打到野味,那就等于过年了。
北大荒这边虽然荒凉,没有人为的开发,野鸡野兔什么的就很多了,姜大顺今天也只是随意去看了看,就捉到很多,其他人也有收获。
“爸爸,好香啊,什么时候能吃?”
姜国庆的一双手就趴在锅台上,就看到姜大顺的锅铲在锅里翻炒,他都咽口水了。而陈如是就站在那里,看着姜大顺和姜国庆。事实上,以前她并没有来跟随姜大顺来北大荒,他一个人来的。
她和姜国庆以及沐雪全部都留在岛城了,因为她根本就不想随军,连累着姜大顺两地的奔波,现在想想,以前她还挺自私的,毕竟是夫妻两人,经常分隔两地确实不好。而且她也没有因此丢工作,来到这里继续当医生。而且陈如是觉得她在这里当医生,发展潜力可能更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