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写的设定也有几篇。没想到神格初定,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古代,千年道行一朝丧,可以称得上是悲催,却不知柳暗花明又一村,他到了古代居然还能重cao旧业。
邵亭最初是因为兴趣才开始写作,成神只是意外奖励。
若那时并没能够一文成名,邵亭相信自己也是能够继续为爱发电,甚至做个硬盘党的,以至于如今一个人闷头写作,邵亭也不觉得有多难熬。
为了迎合古代人的三观,邵亭将以前写过的一篇古代江湖背景的小说加以修改重塑,仅一个晚上的时间,便用系统列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大纲。
而沉迷创作的后果,则是邵亭完全将密道里的人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过即便他能够想起来,应该也不会去就是了,毕竟两次会面的经历都不算十分愉快。
因为半夜没有出去乱跑,再加上做了自己爱做的事,邵亭第二天精神状态格外地好,约莫七八点钟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就自然醒来了,然后吃上了这几天以来的第一顿早饭。
随后,便开始了一整天的码字日常。
铺好白纸,握起毛笔,邵亭正襟危坐在书桌前,调出脑中的绿江系统,开始码字。
起初一切都很顺利,码字的时候他并不用担心如何控制自己的手臂,只管文思泉涌,尽情挥洒手指,不知不觉就写了半个时辰。然而当他打算中途停下,放松一下眼睛的时候,后遗症就出现了。
邵亭作为日更三日的大神,手速那自然是没话说的。
最快的时候曾经达到过时速六千,虽然比不上终点那些男频大神,可在绿江上还是能排得上名次的。
可邵亭忘了,他现在是在意识中打字,他的手实际上是握着毛笔在书写的。
试问一下,用毛笔狂写一个小时,他的手指还能好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邵亭握着自己抽了筋的右手,趴倒在桌子上,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他真傻,真的,他单知道要趁着灵感充沛的时候多写一点,却不知道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妈蛋,他的手疼死了嘤嘤嘤……
竹笙恰在这时端着茶果走了进来,看到表情扭曲的邵亭,大感不解:“九夫人,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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