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她没有涂口红的习惯,但嘴唇仍旧粉嫩水润,如果是别的男人,早就抵不住诱惑亲上去了,可他对着她,心头蠢蠢欲动,却愣是把持住了。
再等等吧,等到……不,也许不需要再等了。
“洛洛,你mama说,家长都认可我们了。”
“对啊。干嘛忽然提这个?”陶洛摸了摸肚子,又空了不少,可以继续吃了。她打开一个食品袋子,插了一个丸子进嘴里。
“那我们结婚好不好?”
丸子嚼了嚼,再嚼了嚼,咽下。陶洛一双澄澈的大眼睛直直地看向谭暮青,“你急着结啊?”
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谭暮青认真地道:“你曾经说过,能打赢你就结婚,这说明你对结婚的时间并不在意。”
“对,可是你到现在也没打赢我啊。”
“因为你太厉害呀。难度那么高的事,我怕再等几年也办不到……你不想我一直陪着你吗?”谭暮青看向陶洛,等着她的回应。
陶洛吃完了第二个丸子:“好吧,我同意了。”想了想,她觉得应该解释一下自己不是草率的人,“虽然你还打不赢我,但我也喜欢上和你呆一起的感觉了。”双方父母又都乐见其成,她还拖什么。
“我知道。”这是陶洛第一次明确表现出对谭暮青的喜欢,但谭暮青看得明白,她在之前的一举一动早已表现出她对他的感情。曾经对爱情懵懂的她,因为他,一点点地绽放独属于他的柔情。
轻轻地将她揽入怀中,像抱着一块珍宝。谭暮青长长吐出一口气:“早就想这么做了。”
陶洛在他的怀里笑:“那怎么不早这么做,怕我把你摔出去吗?”
“你不会。”谭暮青蹭了蹭她的脸颊,在她耳边柔声低喃,“我知道你不会那么对我。”他不这么做是因为他知道,陶洛不喜欢。
如果他做了,她不反对只是因为这不应该反对,却不代表她喜欢。在真正确定要嫁给他以前,陶洛不会从心底接受一个男人的拥抱。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没给男主亲到。怪我。好在,结婚总算不远了。
这篇文的感情戏写得格外艰难。因为男女主都不是会调情的人。爱情的产生不一定有理由,对待感情的方式却有迹可循。他们有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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