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都动不了了。
简淡阖上双眼,在沉睡之前告诉自己:她做鬼也不会放过他们!
……
一场雨过后,官道上的浅溪多了起来,马车格外颠簸。
简淡双手握着车窗框,稳稳地固住身子,贪婪地看着地里大片的绿色——她死了七七四十九天,一朝重生,却像与这世间隔了一辈子。
“三姑娘,马上就到京城了,不如看会儿书吧。”黄mama笑眯眯地从包袱里取出一本论语,“这是二姑娘最喜欢读的,三姑娘想必也喜欢吧?”
简淡回过头,目光落在黄mama略带一丝讥讽的唇角上,说道:“黄mama不必忙了,我不喜欢看书。”
上辈子黄mama也问过这句话。
那时她说:“我与二姐长得一模一样,喜好自然相似,这本书我也喜欢的。”
谄媚,天真,愚蠢!
简雅视她为眼中钉rou中刺,恨不得她立刻消失,又岂会希望她与她一模一样?
黄mama不过是替简雅试探她的深浅罢了。
“三姑娘,风凉,还是关上窗吧。”黄mama靠过来,径自把窗关上。三姑娘跟二姑娘长了同一张脸,三姑娘丢脸就是二姑娘丢脸,她不能等闲视之。
“我们表姑娘想看看风景怎么了?”白瓷瞪了黄mama一眼,抬手又把窗户推开了。
“又叫错了。”简淡戳了戳小丫头的额头。
白瓷是简淡舅祖父家的丫鬟,在林家,白瓷叫她表姑娘没错,但如今白瓷和她哥的身契在她手里,他们是她的人,应该叫姑娘才是。
“嘿嘿,下回保证不错了。”白瓷笑嘻嘻地坐回去,又朝黄mama示威似的扬了扬双下巴。
黄mama今年三十七,白白胖胖,长了张喜气盈盈的脸,涵养也很不错。
她没理会白瓷,笑着对简淡说道:“三姑娘,老奴僭越了,不然带顶帷帽?京城别的不多,就纨绔子弟多,咱简家姑娘出门,帷帽从不离身。”
白瓷大眼珠子一翻,“嘁,当谁没来过京城怎地?静远镇离京城不过四十里地,我们表……我们姑娘来过不知多少次了。这你都不知道,是不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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