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亲王’这个名号,却犹如噩梦一般,时时刻刻缠着她,抓住一切机会,把她往泥淖里拖拽。
从前在宫中,陈太妃与孙嬷嬷见四周没人,便会拉着她不停歇的说恭亲王的好,说恭亲王有多看重她这个女儿。然后告诉她,宫中无人会真心待她好,千万不要与他们走得太近,只有恭亲王一家是自己人。
幼时的容温只会似懂非懂的点头,长大后的容温却知道分辨——什么叫好与不好。
如果在她身边安插无数眼线,无时无刻不试图控制她,盘算从她身上得利——如果这些能称得上好,那恭亲王确实对她挺好。
容温自睇着恭亲王,轻笑一声,意味不明的开口,“王爷怕了?”
“住嘴!”恭亲王额上青筋直跳,恶狠狠道,“如果你现在把手里的放印底契交出来,以后,这恭亲王府还认你这个大格格!”
“既然如此。”容温话在嘴里打了个滚,故意停顿片刻,笑意讥诮,“那我更不能交了。”
“你……”恭亲王一手指着容温,气得脸上的横rou直哆嗦,缓了片刻,才恨声道,“你先软禁孙嬷嬷,后又故意把大笔银子给海塔,蛊惑他伙同孙县丞,以恭亲王府的名义放印子钱不说,还放得比‘皇债’还高一分!怎么,你这是存心要把我架到皇上头上去,打算引皇上治我得罪吗!”
自唐朝起,一直到本朝,历朝历代都有印子钱,只是叫法不一。
印子钱这种东西,放得好,利国利民;放不好,民不聊生。
是以,唐朝特地在《唐六典》中规定——凡质举之利,收子不得逾五分,出息债过其倍,是利不得过五分,利不能滚利。
后明朝不但尽数沿袭前朝放利规定,还格外加了一条“违禁取利”的罪名。
到了本朝,以皇帝为首的各级文武衙门、王公大臣,都在公开或半公开地放印子钱取利,数量极为庞大。
“皇债”、“官债”、“营债”与民间的私人印子钱,种目繁多。
是以,皇帝为了便于管理,特地使人在前人基础上,著了《大清律例.户律.钱债.违禁取利》,规定了私放钱债不得多取余利。
不过,这律条虽是皇帝主持著的,但皇帝本人向来把它视如蔑出,所以“皇债”的取利多寡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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