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啊,姑娘家若是落到了他手里……”
钱氏和苟良才得意的笑起来,笑声邪恶。
鹿小鹊笑着趴到陆姳脸前,“jiejie别怪我。我也是没办法。”
陆姳忍着恶心,继续装睡。
鹿二郎啰啰嗦嗦的,“这,这不好吧?”钱氏和鹿小鹊哪里听他。
信物虽然有了,但眉心的红痣还是个问题。毕竟天生的红痣是水洗不掉的,点上的红痣却不是。苟良才认识一位炼丹师,知道他有丹药能令朱砂不退色,自告奋勇到郊处寻丹药去了。
钱氏拍拍陆姳的脸,冷笑道:“这大白天的,不方便往西楼送人,再让你自在半日。”
触手一片细腻滑嫩,钱氏气得拧紧眉毛,“这死丫头整天吃不好穿不好的,怎地还会皮子雪白,像用了上等脂粉似的。”
鹿小鹊心里酸溜溜的,哼了一声,沉下脸不说话。
堂姐眉目如画,姐妹俩站在一起,鹿小鹊总被比下去,提起容貌、肌肤,鹿小鹊便没好气。
钱氏还有事情要料理,和鹿二郎、鹿小鹊一起回去了。但是,叫来了仆人在外面守着。
屋里又恢复了宁静。
陆姳不再装睡,下了床,取出一方朴素的净色帕子,咬破指尖,挤出鲜血,在帕子上写下两个字。
鹿大郎在世时,陆姳日子过得不错,还上过闺学。养父养母去世后,钱氏刻薄,她被赶到后院这简陋小屋,屋里没有笔墨纸砚,也没有胭脂眉笔,要想写字,只能用自己的血。
她写的这两个红字是古篆体字,和楷书差别极大,若是学问不深的人看了,还以为是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