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方警察道:“你们在羁押这个嫌疑人的时候,除了这份笔录之外,还有没有别的突审记录?”对方说是有的,但是里边的价值几乎没有,之所以说此人说话含糊不清,无非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对方精于撒谎,利用自己的职务制造了一个没有人证的现场,因为他的工作就是待在负三层,想要去证明他当时的不在案发现场,其实是一个消极过程,取证是极其困难的。要么就是如嫌疑人交代的那样,他真的什么的都不知道,但是我们在没有彻底排查嫌疑,或是有更重大的嫌疑对象出现的时候,也不敢随随便便就这么放掉他。
杨洪军点点头,然后又问道:“那么在这个案子发生之后,你们市内是否还有过别的恶性程度相当,或者犯罪手法相似的案件出现?”几个警察互望了一眼说道,小偷小摸斗殴打架倒是时有发生,不过这种类似的,还真是没有。
马天才这时候插嘴说道:“这位犯罪嫌疑人你们彻查了吗?例如什么时候开始在这家酒店里工作,家庭背景,有没有犯罪记录,最重要的是他或者他的亲属和这两个受害者之间有没有什么稍微近一点的关系之类的?”
听马天才这么说,杨洪军微微点头,看得出马天才的这个提问,还算是问到了点子上边。毕竟我们是来协查的,有些必要的细节还是需要精确掌握才行。对方警察说道,背景方面的调查工作,在列为嫌疑人之初就已经做过了,不过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点,这位电工和受害人之间八竿子都打不着,就算是勉强透过几个人能有那么一两个共同认识的人,但都极为牵强,完全不足以列为证据。
对方警察还说,现在对这个人的控制羁押,早就超过了时间,本来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社会监管的,就是说,能够放了此人出来,但是必须在社区民警的监督之下生活。但是这件事太过于诡异,于是迟迟没放,人家家属都来看守所跪地喊冤好多天了。
说到此处,对方的几位警察显得一脸无奈,他们也的确在职责范围内尽力了,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线索,但因此却给警民之间制造了一些矛盾,看起来似乎是无法避免,但如果那位电工真的不是凶手的话,那警方的公平公正,可就有话柄在老百姓手上了。
于是我轻轻碰了碰杨洪军的手臂,问他说道:“要不然这样,我们去拜访一下这位嫌疑人。常言道,相由心生,一个人若是起了歹心肠,虽然不太容易从天生的骨相里去判断,但是倘若预想这样的一个方向,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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