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上除了新鞋特有的塑胶味,鞋面没有任何脏的痕迹,又在鞋底的角落位置发现一个不起眼的崭新标签,才确认这鞋子还没被穿过,于是她脱了自己的白球鞋,直接换上了粉拖鞋,走了两步发现鞋子合脚又舒服,这下子心情又好了,踢踢踏踏就往卧室去,但刚走到房间门口就看到靳博彦躺在床上已经睡熟了。
吉喆小声走过去,慢慢坐在床头边的地毯上打量那张朝思暮想的脸,五年没见,岁月对这张脸很温柔,除了轮廓变得更加鲜明,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没有任何变化。
好多年没有见到他,即使回来了她也不敢光明正大地打量他,此时能这样与他面对面,吉喆想,这大概就是幸福的定义吧。
过了五分钟,耳边除了缓慢的呼吸声,靳博彦没感觉到任何的动静时,他慢慢睁开了眼睛,此刻吉喆趴在床沿已经睡着了,而她的拳头又回到了他的手心,只是此刻她冰凉的手已经被他捂热。
其实当她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他的心就不争气地彻底原谅了她,等了这么久,他不就是一直在等这个毫无防备睡在他身边的女人吗?只要她回来,只要她能回来,他别无所求。
一晚没睡,再加上时差问题,吉喆醒来的时候,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夕,她朦朦胧胧睁开眼睛就发现天已经大亮,而自己的脖子下居然有一只手臂,转过头来就对上了一双清冷的眼睛。
吉喆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人,有点分不清自己是不是还在梦里,于是她做了一件让靳博彦特别无话可说的事——张嘴直接咬了他的手臂一口。
靳博彦蹙着眉头,一脸的嫌弃。
确定了靳博彦的真实性,并且清醒了大半的吉喆却笑了,“靳博彦,早上好。”
靳博彦想拉出自己的手臂,但被吉喆死死的压住了。
“我没见过像你这样脸皮比城墙还厚的女人。”靳博彦忍不住说道。
吉喆一想,自己擅自闯到他家来,擅自拿了他家的拖鞋,还极有可能遵从内心迷迷糊糊爬了他的床,可不是脸皮厚?于是也不否认,笑嘻嘻地回答:“遇见这样独一无二的我,你真幸运。”
靳博彦不想跟她贫嘴,使出更大一些的力气,想让自己的手臂从吉喆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但吉喆却像狗皮膏药一样,舍弃了手臂直接抱住了他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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