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陆新看着前方的路,“因为我不喜欢你现在这样,觉得如果你回到过去,一定非常有趣。”
相信吗?
一个人毁掉另一个人,只是因为有趣。
这就是富人的高级趣味。
潘婧差点把塑料袋里的东西砸在他头上,她恶狠狠地看着他:“你是不是有病?”
“你不觉得吗?”陆新一脸趣味地看着她,“你想想你以前,什么都没见过,我给你什么你就要什么,笑得时候跟兔子似的。”
陆新看上去颇为回味,右手伸出来,抬起潘婧的下巴:“现在呢,看着跟母老虎一样,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潘婧拍开他的手。
“女人啊,还是听话一点让人看着顺眼一些。”
潘婧算是明白了。
过去的时候,陆新就是这么一个“不一般”的人。他看上去斯文有礼貌,但私底下比哪个富二代都会玩。他喜欢你的时候愿意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给你,让你觉得你是他的心肝儿,但不喜欢的时候,说冷脸就冷脸,保不齐还会让你赤条条跑到门外去。即使如今他看上去变了,变得稳沉持重,但实际上,他骨子里依然是那样,做什么事,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因为从小到大要风得风的生活,他不会为别人考虑,更不会知道什么叫痛苦。
狗改不了吃屎,潘婧这样想。
“你最好现在改改你的个性,”陆新说,“不然你总是这样,我会觉得心烦。”
潘婧拉开了车门。
风从门缝里灌进来。潘婧将头发别到耳后,她提起地上的袋子。低头的瞬间,她闻到袋子里飘散出来的蔬菜味道。
她动作忽然停了。
“最后一个问题。”她说。
“说。”陆新把玩着一只打火机。
“你对王璇,是不是认真的。”
她想起王璇那天的神情。明明那样坚强的人,竟然在她面前哭了,潘婧只要想起来都觉得于心不忍。
帮她问一遍吧。
陆新把玩打火机的动作顿住了。潘婧回头的时候正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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