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意思,琼瑶都不敢这么写。”
宋佳宁道,她笑了起来,似乎是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是最没资格拿这事来打趣别人的那个。
大半年的时间,她比之前更发的洒脱张扬,什么贤淑,什么知性,这辈子都不会被附加在她身上。
她在的这个客厅里满满的充斥着一股热红酒的香味,自从她在圣诞集市上尝过次那东西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那个味道。
也就半个月过,楼下的红酒被她尝了个遍,连带着加在酒里的配料都是变着花样的往里放。可再怎么变,不变的还是那酒精沸腾后的香味,混着香料的味道,像是要浸到人的皮肤里,再入到骨子里。
她一向如此,她宋佳宁喜欢的,总要是腻了才肯收手。
死物是这样,活的也是这样。
只不过是什么时候腻,又是因为什么腻。
是一周,两周,还是一个月,两个月?
谁知道呢。
前夜里刚下过场雪,只可惜还未等天亮雪就停了。
再等到日头稍高时,只留下了雪化时的低温,和积压在伦敦半空中散也散不开的阴霾。
低温伴随着作妖的冷风,又犀利又肆意。只是任它再怎么嚣张,也闯不进那挂着霜的窗门。
在宋佳宁身边的,拉着她念了半个钟的叫任松月,一眼看去足以称得上是个气质冷艳型的大美女。
可在宋佳宁眼里,任松月的性格差了点,说好听些是个傻白甜,说现实些就是个眼瞎耳聋的傻子。
就在这个月,她前脚刚跟了谈了四年的男朋友分手,后脚就被朋友牵线搭桥的介绍了个远在加拿大的小狼狗。俩人刚刚聊了两个晚上,宋佳宁就收到了任松月的恋爱微信:“佳宁,我好喜欢他”。
“不过你现在那个还不如渣渣,连个多瑙会员的钱都要找你要,亲爱的,他没把你当成是女朋友,他把你当成了干妈。”
宋佳宁换了个姿势,她半靠在沙发里,眼皮都没抬一下。客厅里的暖气太热,只是套了个T恤就觉得够了。
“叫什么来着?Adam,烂大街,不如叫阿萨姆。”
她真笑了,笑得连伸出的手都在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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