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雾镇南部一栋舒适的小别墅里,伦农·塞巴斯丁瘫坐在灰色沙发上看球赛,像个最普遍不过的美国男人,他胡子拉碴,四仰八叉地挠了挠裆部。
他摸索了一阵子,才找到自己想要的遥控器,按下开关,嘈杂的声音消失的无影无踪,屋子里黑暗、寂寥、没有一丝生气。
过了一会儿他起身,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走到贴着山姆大叔海报的冰箱前,抓起一瓶冰镇威士忌酒瓶就对着嘴里灌,冰块混着着酒精的刺激让他获得了短暂的清醒。
“又是糟糕的一天。”
凌晨六点,他开始洗脸刷牙,整理仪容,电动剃须刀的刀片在下巴和脸颊上滑过,一茬茬黑须落在水池里,塞巴斯丁抬头,看到镜子里一副憔悴不安的面容。
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用“非同小可”来形容丝毫不夸张。
因为耶稣会在今日撒下祝福,祝福的对象是他无比熟悉的那个人,是的,他要去参加妻他妻子的婚礼,不,现在应该叫做前妻了,还记得好几年前,因为一点小感动他们都会缠绵许久,但如今只能觉得尴尬,想当年塞巴斯丁在那段时间可是家喻户晓的“明星警探”,可现在活的却像只流浪狗,啃骨头都只能啃最差的,他不禁对自己自嘲的笑了笑,对他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他左手拎着垃圾袋嘴里叼着火腿三明治,走到门口的鞋架前犹豫了一下,把放在柜子上面的警用洛洛可别在皮带上,他的皮夹里塞着一张泛黄的持枪许可证,这东西可不便宜,但足够令他在关键时刻免受牢狱之灾。
想着想着往门外走去,不忘反锁家门,感想小偷除非是活腻了或是想故意挑衅,否则绝不会到一个警探家里偷东西。
走到楼下他把塑料袋扔到垃圾箱里,发出“啪”的一声,咽下仅剩的一块三明治,又快步走上街道,蜘蛛是他喜欢的动物,因为蜘蛛猎食时总喜欢等待着猎物静静上门,就连他自己也得承认,他也喜欢这么干。厚厚的一沓奖状应该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街尾,一扇门“砰”地响起,必须进城为政府工作的威廉先生掀开了车库的金属门板,甩着钥匙扣提着公文箱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嗡嗡的引擎声传来,一辆福特锐界黄色漆蓝的大轿车猛地冲出车库,越过泥潭时溅得路边一只流浪狗全身湿透。
看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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