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也比较高,但也很耗费脑细胞。
“别说了。”金兰殊道,“代考被发现,我的学位还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说,“我明白了。”
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走到了合租房的厨房,挠了挠后脑勺,打开了冰箱,想吃块pizza。金兰殊原本对这种食物深恶痛绝,但自从发现在廉价超市里1英镑的pizza能分两顿吃,他就开始经常吃这种玩意儿了——吃两顿饭才1英镑,买个纸巾就三五英镑了,谁能知道他是怎么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厨房里站着的另一个人说,“你要吃吗?”
连续吃了一个月冷冻pizza的金兰殊闻到了水煮牛rou的香味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嗯,好。”
之后,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也经常被热心室友宋风时邀请吃饭。
金兰殊想着想着,这不对啊,这人是数学很烂吗?怎么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个菜?难道他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要施舍于我?
这可是万万不可的。
因此,金兰殊直接提问:“你为什么总是多炒了一个菜?”
宋风时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为呢?”
金兰殊道:“你是可怜我吗?觉得我吃不起饭?”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怎么这么好看的人说出来的话那么难听?
“咳咳。”宋风时摇摇头,说,“我自己一个人吃饭,寂寞。”
“哦。”金兰殊接受了这个解释,并说,“那我可以陪你吃。”
说着,金兰殊又道:“但钱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风时闷闷一笑,说:“可是这个钱也不懂得怎么分,rou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费帮我检查论文,就当给饭钱了吧。”
“也行。”金兰殊毫无情商地回答,“我帮人看论文都是60英镑一小时起步的,可不算亏了你的。”
宋风时总处在非常讨厌金兰殊和非常喜欢金兰殊的两端,来回拉扯。
这也许是宋风时放不下的原因。
喜欢的浓烈的,讨厌也是浓烈的,两种感情搅拌在一起,就浓到化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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