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不愿意为了爱情而把自尊送上去被人踩。
就算对方是王子一样的人也不可以。
在厨房那场“试探”的风波过后,宋风时便又如同被小朋友取笑了“你爸怎么那么土”之后,小心翼翼、无比谨慎,金兰殊则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自作多情”、这真是他的“奇耻大辱”了,便也非常尴尬。二人有意识地、默契地拉开了距离。
尽管是室友,但当你想要疏远对方时,也简单得很。
学生公寓的卧室有独立卫生间,吃饭的时候错开的话,就基本上碰不见对方。况且,他们在宿舍里呆的时间也不多,平时去不同的地方实习,要见不到对方也很容易。
就是那么简单的。
当然,毕竟也是同学兼室友,总不可能永远见不着的,真的见着了,点头打个招呼就够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的时候,还会微笑致意。
金兰殊则是连笑都懒得笑。
看见宋风时迎面走来的时候,金兰殊的下颔总是忍不住绷了绷,想挤出个笑都很难。
“我看见他,他对我微笑,我却不笑。这样是否很无礼貌?”金兰殊这么想了一下,就立即为自己的想法而震惊了,“我在想什么?我什么时候就有礼貌了?”
于是,他便索性保持自我,爱笑不笑,淡淡点个头就罢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这样的态度,更加心虚——他是不是还觉得我在暗恋他?所以看不起我?
金兰殊则在刻意忽略宋风时的存在。
可是,他觉得好可恶,明明宋风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还要那样朝他笑?
这样的笑容未免太招人喜欢了。
弯弯的眼睛、勾起的卧蚕,真是好可爱。
“不,他不可爱。”金兰殊自己跟自己说。
实习下班的时候,带他前辈跟金兰殊说:“咱们不如去看看新开的铺子怎么样吧?”
这是他们项目下新开的门店,金兰殊自然也有兴趣。
这位带金兰殊的前辈叫舒默克,是一个高挑白皙的欧洲男人,年纪不比金兰殊大多少,进公司也才三年,但已经是项目经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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