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里的整颗橄榄吞进去了,“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的腹部,狠狠一顶,一个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一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的橄榄给吐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用力拥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