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碰上一个正常人了,陈星拿了文书出来,那侠客便当着春日暖阳,摘了斗笠。
霎时春风吹过,云霾退散,厚重云层卷开,久违的太阳从罅隙中投出数道温暖天光,只见侠客眉眼明亮,鼻梁高耸,朱唇如点丹一般,皮肤白皙,虽青衫落拓,却隐有王公贵气。抱着胳膊立于官府门前,立于光线中,顿时让陈星感觉心里暖洋洋的,颇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那侠客又随手摸摸脸上不明显的络腮,说:“相逢就是缘分,这一路上,烦请小兄弟多照顾了,走,不急着上路,先打点酒路上喝,不知江湖里怎么称呼?”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星,今年十六岁,七尺九寸,一百三十斤……”
“那愚兄也自我介绍一下,我今年二十二,九尺一寸,多少斤不清楚,已好久没上秤了……”
冯千钧长相文雅,言语间却带着一股侠气,打了两斤酒,放在马鞍里,陈星则在市集上买了匹马,抱了那摇尾巴的狗儿,也给塞在马鞍里,露出个脑袋,与这临时结识的朋友一同出城往隆中山去。冯千钧为人随和,谈吐风趣,乃是淮南人士,背一把大刀,带一个酒碗,少年习武,身手了得。
陈星心想,怎么护法就不是他呢?
“这狗叫什么名字?”冯千钧问。
陈星本想说路上捡的尚无名姓,忽然转念道:“叫项述。”
“还有姓。”冯千钧说。
陈星:“嗯啊。”
“天驰你……做什么营生?”冯千钧看来看去,总觉陈星不似平常人,如今逃难百姓俱显得蓬头垢面,陈星一身却收拾得甚齐整,连只狗也穿着貂皮袄子。可按理说若是公子哥儿,在这乱世里又不该没人跟着,否则随时被人谋财害命了去。
“别问了,”陈星说,“都是伤心事,不提也罢。你呐?”
冯千钧拐上小路,正儿八经地答道:“愚兄是个杀手。”
陈星:“……”
怎么一路碰上的家伙,全都喜欢杀人。陈星不由得紧张起来,别又碰上项述这等疯狗。
“你杀过几个人?”陈星惴惴问。
“还没杀过人呢。”冯千钧说,“今年是我当杀手的第一年,正要赶赴目的地,干这人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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