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在县城呆了三个月,但没人愿意雇她这样美貌又水灵的年轻女人当保姆。最后,招娣拿着婆婆给的一百块钱,去了广东深圳。
她想进厂子打工。
据说深圳是特区,富到可以在地上捡到金子……
可招娣到了深圳以后才知道,想进厂打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因为……
她不但是文盲,而且还是黑户。
不识字儿,连正经的名字都没有,也没有身份证……福利好、工资高的正规大厂根本不要她。
她只能去了一家黑心作坊。
老板开工资三百一个月包吃住,但要押半年工资,而且一天只管一顿饭,睡觉是二十多个人睡一个大通铺,平时没钱了还可以找老板娘借上三五十的;上班时间么,每天早上六点起来做工、晚上十一点半才让休息……
好多工友做了几天就跑了。
但招娣觉得还可以。
打工虽然很苦,但好歹有饭吃、有床睡。
一年后,老板很讲信用地给大家结算工资。
算了算……
招娣一分钱工资没拿到,反而还倒欠了老板三百多???
因为招娣向老板借过几次钱,那些都要算利息的啊!还有,老板一天只管一顿饭,但是招娣每一天都吃了早中晚三顿饭啊!按着平均一顿饭十元钱的标准……这么一算,是不是倒欠老板钱了?是不是、是不是啊???
没上过一天学、不认识一个字儿,更加不会算数的招娣呆呆的。
她隐约觉得哪里不对。
但她又说不上来。
在这个时候,她的第二个丈夫刘二毛终于找了来……
招娣被吓得够呛,趁着刘二毛跟黑心老板吵着要工钱的时候,她脚底抹油,溜了。
茫茫人海,她无处可去。
招娣不怕苦、也不怕累。但她害怕如狼似虎的刘二毛,更害怕一次又一次把她推进火坑的武家人。
但是,刘二毛为什么会知道她在深圳呢?
招娣想来想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她曾经请工友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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