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焦急的架势,又是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每次遇上她,她都过的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租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的对他说:“你也崩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挡风避雨的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的问。
“那破庙,陆小姐找的到吗?”
一语中的。
她找个毛,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
略有些丧气的转了转手里的烟杆,她说。
“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
“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的走回来,歪头笑道。
“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但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上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吱吱嘎嘎的摇缀之声。
房顶上还铺着稻草,上面用一直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吓的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仔细摔着了。
她坐在房上看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的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
但是她却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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