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们最最喜欢的语气,似情书,却又不是情书,一份问候掰成两半诉说,半是愁思、半是想念。
这样的信让陆行州感到熟悉,也难免回想起自己中学读书的时候。
陆行州上学时皮相讨喜,就算性格冷漠,却总能收到不少情书。
那时女生大多喜好“命运”、“缘分”这样的字眼,像每一个自己都可以是被上天眷顾了的幸运孩子,把少女情思写在那带了香气的纸上,就好像那一份暗恋也带上了独一无二的气味。
姚之平给杨茉莉写情书时,就最喜欢从陆行州收到的那些书信中搬抄,不仅学以致用,还央求着李文瀚与他一起推陈出新。
他们学校那时不知是谁起了这么一个头——小伙子小姑娘们为了表示自己热烈而真挚的爱慕,就一定要在信尾的地方加上一个偌大的手印子,那手印不能是好友的、情敌的、甚至是自家养的公猫母狗的,一定得是自己的手印,红彤彤、鲜艳艳的一个,与旧时签字画押的血手印类似,用以表示这份感情的严肃性。
但陆行州向来不能理解,他不懂浪漫,初看之下满头雾水,细品之后也只有四个大字——毛骨悚然。
所以陆行州年轻时没有写过情书,他毕竟不是一个感性温柔的人。
他人生中唯一写过的情书是一张十块钱用作慈善的信函,大黄字面上印着据说八位高僧开过光的学校公章。
而那张信函此时正从沈妤的衣服中掉落下来。
那信函已经被沈妤折叠起来,装在一条玻璃项链之中,打磨精致,显然是随身携带的东西。
陆行州额前发烫,用手掌捂住自己的下半边脸,似乎这样就能掩饰住他心中难得羞涩的情绪。
深吸一口气,他终于脱鞋上了床,小心翼翼掀开被子的一角,有如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缓慢的往里面移动。
可沈妤还是感到了凉气,皱起眉头不禁轻声嘟囔出声。
陆行州于是僵在原地不敢再动,大半个后背露在外面,直到前面身体渐渐热起来,他才又伸手将眼前的人轻轻搂入了怀里。
他看着沈妤半梦半醒的模样,忍不住低声地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