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坏。好在兔子懵懵地没跑开,坏在兔子没有傻乎乎地撞上树。
程敏友好得出人意料,仿佛她面前站着的是一位很久不见的故友,她道:“好久不见,还好吗?”
她用的是粤语,证明她认出了他。
她的这位初恋男友,真的有些年头了。这么多年来,她没有对初恋念念不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她确实记不得太多往事。只隐约记得,那时两人都很年轻,甜甜蜜蜜,高中毕业后还一同游玩过台湾。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程敏的初恋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平淡。因为她的前男友也是理智的人,觉得没有感情了,便一别两宽,没有什么特别的。大雨中狂奔、痛哭流涕……这种剧情似乎天生就不适合她,她甚至没流过一滴眼泪。
“挺好。”他答。
他打量着眼前的女人,她的变化不大。他清楚地记得,中学时期的她身上就隐约带着股高傲,现在,岁月不仅没有磨去她的高傲,还助长了她的清高。她的面容倒变了点,褪下那身白色校裙太久,她的面上再不见当初的那点青涩,剩下的只有属于一个成年女人的成熟。
当年的她短暂地惊艳了他的时光,如今的她依然拥有光芒万丈。
程敏点头,她漫不经心地捻着衣服下摆的飘带,“那就好。”
“听说你一直留在北京。”
他的语气很肯定,想来是早已通过两人的共同朋友获知了她的动向。
她双手插进口袋,盯着自己的鞋尖,说:“是啊,北京挺好,你呢?”
他闻言,轻笑起来,说:“你还是没变。”
“哦?怎么说。”
他的目光聚集在画上,神思却飞往天外,说:“不肯留脸面,连客套话都不说,你这样的女人,真没几个受得了。”
程敏抬头,他说的有些道理,但她依然很讨厌别人的说教,她的唇角弥漫着笑意,“你也一样,说话一如既往的不中听。”
她直白的话语令他笑得更厉害,“半点亏都不肯吃。”
程敏促狭道:“所以咯,跟我说这些,是你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跟她互不相让地彼此攻击后,他终于回答她的上一个问题,“我快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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